青木仁志的人际关系策略: 和爱自己一样爱别人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现代病(2)(2/2)
    日本自古就有“两口子吵架,狗也懒得理”的说法。夫妻之间哪怕扭在一起打架,也认为这是“经常会有的发泄胸中郁愤的方式”,“夫妻嘛,这样的事情还不是经常有”,“错在把丈夫惹急的妻子”,这样的想法根深蒂固。

    不管对象是谁,暴力行为确实应该都算是犯罪行为。然而,被丈夫实施了暴力的妻子去警察局报案,警察局到现在还都以“不介入夫妻的吵架”为原则,事实上默许了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这种做法可以看作是封建社会中“蔑视女性”的思想的残留。

    有勇气和别人说一说的妻子还算好,还有很多和谁都不说而自己忍着的例子。从小就看着父亲打母亲长大的孩子,将来会变得怎么样呢?他们是否会受到上一辈的影响?

    丈夫对妻子进行的暴力行为,有辱骂、说坏话、无视妻子的存在等精神上的暴力,还有殴打、猛扔出去、掐脖子、扔东西等身体上的暴力,以及强迫对方接受带有威胁和凌辱性的性行为等。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无视人权的、不能被允许的犯罪行为。根据格拉瑟博士的理论,属于基本**之一的“力量的**”在社会和公司里得不到满足的人,容易在家庭这一密闭的空间里,向家人施加暴力。

    最近,听说也有妻子向丈夫施暴的例子。这只能说是退步的社会中产生的让人讨厌的现象。家庭成员的心十分涣散,每个人都优先考虑自己的私利和私欲。因为心与心之间没有得到很好的交流,所以对家庭暴力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从法律上说,防止配偶施加暴力、保护受害者的dv(domestic violence 家庭暴力)防止法案的要点已经归纳得差不多了。1999年5月,大阪地方法院对经常向妻子施暴的丈夫进行了判决。但是,类似双眼的外伤性白内障、嘴唇和耳朵的变形、牙齿的断裂、腿部留下的后遗症等具体的暴力行为并没有在新闻中播出,而是把焦点放在了“施暴的丈夫实际服刑”上,这是多具有讽刺意义的事情啊。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