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些湖南绅士的意见,这些异端中最主要的危险,总的来说是对中国政治传统的公开批判,具体地说是对清政权的**裸的攻击。同样使他们感到惊骇的是康有为对儒家思想的激进的解释。湖南绅士们对所有这些情况的反应是强烈的。有些人进行全面的谴责;其他象叶德辉等人则逐点加以批驳。所有这些反应的特点就是情绪激昂,这和儒家传统中进行学说之争时一般所持的宽容态度截然不同。2
这种不同不是偶然的。传统的学说之争之所以容易持宽容态度是基于这样的事实:若干世纪以来在儒家学者中间的思想分歧通常是在共同信仰传统的主要价值和制度的基础上出现的。湖南的绅士发现,康梁集团的思想正在向他们的基本信念挑战。首先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一口气同时否认了理学正统和流行的汉学学派二者的正当性。况且在康氏的《孔子改制考》中,他进一步断言,在儒家思想体制中改变君主政体这个神圣的政治制度,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进一步证实康有为的这些解释隐含政治颠覆之意,湖南人指出,在康梁集团的书信和著作中普遍以孔子出生纪年来代替当时在位的清帝年号纪年。在大多数湖南士大夫看来,这等于是否认了清王朝的合法性。
更加令人惊骇的是,激进的维新派公开鼓吹西方的民权和平等理想。对于大多数绅士来说,宣传这些理想,是对他们的价值观和信仰的神圣核心——儒家三纲学说——的正面挑战。三纲说有两个明显的性质:一是独裁主义,因为三纲是无条件的统治;一是不可违抗性。正统的儒家世界观认为,人类秩序是和宇宙秩序不可分地融合在一起的;因此,作为人类秩序核心的三纲被看作是宇宙秩序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所固有的。这种儒家宇宙观的神话仍然支配着大多数中国士大夫的道德观和社会思想。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新思想间接和直接地向这种学说挑战。当西方的自然科学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传入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自然主义世界观时便出现了间接的挑战。这就不可避免地逐步破坏了儒家所主张的人类社会秩序寓于宇宙秩序之中的宇宙观的神话。一旦没有这种神话的支持,三纲之说必然会丧失它的大部分传统的神圣性和说服力。1
新思想还直接破坏了三纲的道德合法性。谭嗣同的哲学坦率地攻击三纲学说,但是他的《仁学》直到1900年后才出版,而且其影响只限于他的亲密友人的有限范围之内。正面对三纲学说的挑战,只是在宣传有关人权和社会平等的西方自由理想时才趋于公开的。
这些自由的理想和三纲学说的矛盾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当人权否定君臣之间的独裁主义关系时,社会平等理想便和整个这个学说的独裁主义要旨发生了冲突。因此,许多湖南士大夫斥责平等理想是对集团特权的伦理观和上下隶属原则的彻底否定,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们认为这两者是古老的社会和道德秩序的中心。这种斥责在一个保守的湖南人曾廉写给朋友的信中说得最为简明扼要:“变夷之议,始于言技,继之以言政,益之以言教,而君臣父子夫妇之纲,荡然尽矣。君臣父子夫妇之纲废,于是天下之人视其亲长亦不啻水中之萍,泛然相值而已……悍然忘君臣父子之义,于是乎忧先起于萧墙……而隶卒优倡俨然临于簪缨巾卷之上。”
曾廉与他的许多同伴都认为,接受社会平等理想简直是意味着颠倒了乾坤。尽管激进的维新之士从来没有全面而公开地攻击三纲学说,可是几乎所有斥责新思想的湖南绅士都大声疾呼反对这些理想,这也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因为对于大多数绅士学者来说,已不是某个儒家价值观或某个传统制度处于危险之中的问题,而是危及全部道德和社会秩序的神圣核心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西方思想的传入正在威胁着儒家思想体系与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这二者的本质。1
对于康梁新思想的理论上的攻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运动。当1898年春夏这种攻击在湖南展开时,反对激进派的运动也在其他地方进行着。御史们向朝廷提出弹章,揭发康有为的异端学说和变法活动,一个官僚学者王仁俊在上海的《实学报》上批驳康有为的变法思想。2但是湖南之外最有力的反击来自以张之洞为中心的一群著名的官僚学者。
1898年春,张之洞出版了他的《劝学篇》,他同意湖南绅士的基本论点,但是发挥得更加深刻。从春末到仲夏,此书在《湘学报》上分期刊载,给反对激进派的十字军运动以有力的思想支持。
按照张之洞的观点,康有为的思想可以用他提出的作为运动目标的三句口号来概括:保国、保教、保种。但是张之洞认为,把这些目标割裂开来作为独立的目标,则是错误的。应该只有一个目标,即保国;达到这个目标,就自然而然地会达到其他两个目标。
张之洞认为保种有赖于保国,其原因是很容易了解的;但是他为什么认为保教可以归结为保国,这就有必要探究一下他所使用的“国家”概念了。必须记住,张之洞所确定的保国思想,主要是为了反驳康有为的思想。在康有为的思想中,至少如在保国会的序言和指导章程中所反映的那样,“国”很清楚地指包括中国版图内全体人民的共同的实体。在梁启超的政治著作中,特别是在他的“群”的思想中,“国”是在一个有明确界限的地理区域中全体人民的集合体,这一定义就表述得更为清楚了。然而,这种“国”的总概念在张之洞的政治思想中是没有位置的,他把中国完全等同于具体的清王朝的皇室。保国,首先是要保清朝。因此在他论及忠时,他列举清朝过去执行的十五项政策作为它的仁政的表现,以此强调清朝是人民效忠的当然对象。这些仁政使清朝有别于欧洲国家,也有别于包括汉唐在内的以前的中国王朝,所以它完全有理由要求人民效忠。张之洞的思想中有一种寓意,即象康梁那样只泛讲忠于中国而不具体地讲应忠于清朝,这是本末倒置,是很危险的。
张之洞所谓的忠,归根到底,仍然取决于他对儒家三纲学说的信仰。这种学说长期以来一直被尊为至高无上的儒学的核心,它与君主及家庭的制度紧密连结在一起。从这里便可看出中国文化和政治传统的显著的特征,即政教融为一体;用张之洞的话来说,就是“以君兼师”,或“政教相维”。从这一观点出发,张之洞自然拒不承认保教可以脱离保国。康有为试图在既定的政治体制之外提倡儒学,当然就会被他认为是异端行为。因为张之洞认为,且不谈康有为解释的儒教的主旨,他的那种保教的努力就有使宗教和国家相脱离从而破坏神圣的三纲学说的危险。
还因为张之洞批驳康有为关于保国的根本之途是变法的思想,这使得两人的分歧更加深刻化了。表面上张之洞是变法的热烈鼓吹者,并自认为是西政的崇拜者。在外表上他同意康梁关于学习西政应先于西艺的主张。但在事实上,张之洞理解的政与法有很不相同的涵义。他认为政在本质上意味着官僚的管理,而法是指政府的政策和管理章程。张氏的变法思想可以归结为不过是进一步发展了自强运动和经世致用传统的行政改革的主张而已。张之洞论点的前提是:从基本政治价值或制度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政”也是在神圣不可侵犯的三纲学说的范围之内,所以它也是圣道的一部分。至于道,用著名的儒家格言来说,是“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张之洞的这种信奉儒家的基本社会政治价值的思想,不但形成了他在政治变革中的态度,也决定了他对西方思想的总的态度。他曾经是西学的热诚拥护者,他的《劝学篇》用大量篇幅论证西方知识的重要性。然而他的全部论证都是建立在“循序”的基础上的,按照“循序”之说,研究西方知识不论多么重要,都必须放在研习中学及其核心——经书——之下。因为中学之中含有传统的道德和制度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不仅使人能认识到中国作为国家与民族的特性和方向,而且也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必须据以生活的真理。
因此,张之洞一方面鼓励中国人对西学要“知通”,另一方面又力主他们把“知通”和对儒家学说的“知本”结合起来。这样二者就能够互相补充。这一认识便是张之洞的著名格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基础。1
在本质上,张之洞无非是重新肯定自强运动的思想地位,外表上则在激进派和保守派之间采取中间立场,因为他感到这两者你死我活的斗争正在使国家分裂。但是他的中间立场事实上是反对激进派要更甚于反对保守派。因为他所持立场的目标,是不但在湖南,而且在中国的其他许多地方捍卫中国传统的价值和制度,以反对勃兴的激进派的猛烈攻击。
因此,张之洞的《劝学篇》在湖南的思想辩论的气氛中出版,这标志着中国思想斗争新阶段的开始。首先,斗争的中心原在自强运动的提倡者和保守派之间进行,现在转到了前者和激进的维新派之间。其次,思想斗争过去往往采取在政府内部展开政策辩论的形式。但是现在新的辩论扩展到政府之外,普遍在士大夫中间如火如荼地进行。最后,在1890年以前的政策辩论,无论是在六十年代的恭亲王与倭仁之间,还是在七十和八十年代的自强运动提倡者和清流党之间,一般地是在所有参与者的基本价值观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然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的论战,就不再有这样的一致性了。事实上,恰恰是对某些基本的价值观产生了分歧。因此,维新时代的思想辩论在深度和广度上标志着与过去断绝关系,并预示了1900年以后席卷中国的思想冲突。
在1898年春,湖南是政治风暴的中心。快到春末时,方兴未艾的思想冲突最后发展成为政治斗争和社会冲突。许多湖南省绅士这时响应王先谦和叶德辉等领袖的号召,麇集其后,在地方上煽起反对激进派的情绪。为了对省署施加社会压力,他们有些人个人写信给巡抚和学政表示抗议;还有些人则集体进行活动。1898年夏季,有人以全体湖南绅士名义向巡抚送上一份公呈。它把激进的维新派斥为危险的异端,要求把梁启超和他的朋友们革出时务学堂。同情年青维新派的绅士学者进行反击,禀请省署改组保守派控制的地方书院,而王先谦和他的伙伴也在一些书院中动员学生加强他们的攻击。1
湖南绅士除了组织抗议之外,还向民众宣传,并公开在社会上排斥激进派。例如,一所地方书院的学生印刷和散发揭帖,对时务学堂痛加丑诋。湖南的一名激进维新派,即南学会会员中的活跃分子、《湘报》撰稿人樊锥,被地方人士赶出家乡。2在攻击风暴的**时,据报道有反对激进维新派的骚乱发生。反对新思想的运动现在所表现的性质,不禁使人想起十九世纪后期一些教案的情景。
在此期间,支持湖南反激进运动的政治压力还来自武昌的总督衙门。在1898年春季以前,张之洞曾命令全湖北的官署和书院订阅湖南的维新报纸。但此时由于对遍及湖南的激进思想和行动感到恐惧,他下令停止订阅,他还和他的亲密顾问梁鼎棻驰书警告湖南官员,要他们注意这些激进的倾向。与此同时,有些湖南绅士也试图使北京出面来制服激进派。御史们根据来自湖南的报告,向朝廷陈奏,要求对康梁一党采取强硬的手段。保守的绅士-学者曾廉引用梁启超在湖南的激进言论和行动作为悖逆的证据,甚至要求朝廷将康梁处以死刑。3
这样,从1898年春季到夏季,由于反对维新运动激进化的压力的加强,大多数维新派被迫离开了该省。8月初,巡抚陈宝箴在压力下奏请朝廷烧毁康有为的有煽动性的《孔子改制考》一书的木板,并禁止再版。激进的维新派学者的有些活动虽则在夏季仍旧继续进行,但他们在湖南实现文化革新的尝试结果以完全的失败告终。
湖南维新的失败当归因于运动后期的激进化表现。运动自始至终得到省署当局的充分支持。这种特殊顺利的环境鼓舞了年青的激进分子,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希望,即首先在某地区、然后在全国实现剧烈的变法。激进化的推动力是这种从省到中央的改革方式,它的榜样就是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当时象长州和萨摩等封建领地在整个政治发展中起了带头作用,领导了日本的民族复兴。然而,应用日本榜样的想法证明是考虑不周的。湖南省当局没有象日本的长州和萨摩封建领主那样的独立力量。他们不能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来实现广泛的地方改革。激进的维新派在没有自治的地区政权的支持下,在地方上与强大的保守势力发生了冲突,结果使运动陷于停顿。
之所以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其源盖出于清代的中国和德川时期的日本在社会和政治结构上的不同。在德川时期的社会和政治形态中,封建主义给予日本的许多封建领地以很大的自治权,这就使它们有可能在远离中心的地区成功地实行地区性的改革,作为以后全国规模政治改革的基础。然而,从地区发展到中央的这种方式在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清帝国,几乎是不可能的。诚然,十九世纪后期中国的政治结构通常被看作实行地方分权,这大部分是因为在各省出现了所谓地方主义。然而,这种状况是被强调得过了头。首先,新近的研究表明,甚至在“地方主义”最盛的时候,清廷仍然保持了许多体制方面的控制权,督抚与其说拥有地方自治的权力,不如说只有有限的活动余地。1
其次,地方权力受到中央政府仍然原封不动的思想领域的权威地位的限制,直到1895年中期,西方影响尚未能对士大夫的精神世界进行任何重大的渗透。儒家的价值观和信仰,至少以理学的正统形式,反复地向人们灌输无限忠于皇帝和相信帝制神圣不可动摇性的思想,因此,中央政府在思想上的权威地位对于地方权力和自行其是的革新仍是一个重要的障碍。
除了来自上面的这些制度和思想上的限制之外,来自下面的绅士这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也限制着地方革新。在清代,绅士是社会的精英人物,也是地方上掌权的精英。在他们本县或本省,他们获得政府的许可,承担着重要的公共事务。事实上,地方的行政管理如果没有他们参与就会瘫痪。
这些地方的掌权的精英人物构成强大的向心力,因为基于实际的和意识形态的考虑,他们和朝廷是休戚相关的。首先,他们的精英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仰赖中央政府的科举制度。此外,帝国的官僚制度提供了一种组织体制,使他们能有获得权力和财富的机会。这样,显赫的地位、经济利益和权力犹如绳索围绕着帝国的政治中心把绅士绑在一起,他们虽然和地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仍挣脱不开这根绳索。
这种利害关系的联结,由于有以三纲之说为中心的正统儒家的思想纽带而得到加强。除了要求个人忠于皇帝之外,这种学说还在人们思想中树立了一种宗教式的天道观,即相信王权有制度上的神圣性。在这些思想束缚的约束下,绅士不但成为支持帝国政治统一的强大社会力量,而且也充当着传统社会政治秩序的坚决保卫者的角色。
如前所述,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地方精英的力量是与督抚的力量一起增长的。这就使清末的所谓地方主义具有不容忽视的二元性质。只要绅士象上面所说那样仍然效忠不变,督抚的地方势力是不能过分越轨的。保守的绅士能够制约地方官员的自治,他们也能削弱官员们的革新能力。这就是1895年以后三年中间湖南省发生的事情。
十九世纪后期的许多时间内,湖南绅士和其他地方的绅士一样,仍然是保守的和向心的社会力量。因此,他们再三地与威胁着要急剧改变中国社会的运动发生冲突,就不足为奇了。在十九世纪的五十和六十年代,湖南绅士为了保存传统的秩序,组织了强大的军事力量以保卫中央政府和反对太平军。在1860年以后的三十年中,最激烈地抵制基督教传教士向内地发展的也是湖南的绅士。确实,在1895年以后的几年里,湖南发生了某些重要的变化。但是,对于大多数与维新运动有牵连的士大夫来说,这仅仅意味着他们开始接受许多督抚已经倡议了几十年的事物:自强式的变革。同时不应忘记,大多数士大夫还具有自强运动提倡者所持有的变革概念的另一面,即认为变革应在中国传统的主要价值和制度永远不变而且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当维新派从事于威胁这些主要价值和制度的变革活动时,湖南的绅士立即撤消合作,并对维新人士发起无情的攻击。湖南维新派的失败说明,虽然到十九世纪末变革已经开始,但变革的程度远不足以象二十世纪头十年进行的改革那样改变绅士的基本社会政治倾向性。中国的政治秩序仍是由儒家的文化力量以及地方精英的社会力量在支撑着。各省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和文化力量与国家的制度基础的一致性,使得在地方上进行激进的改革非常困难,而且使受到日本启发的由省到中央变法维新的路子几乎没有希望。
1 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89—225页。 1 吴天任:《黄公度先生传稿》,第1—223页。 2 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第181—182页。 1 《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33—138页。 2 《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26—129页。又见小野川秀美:《清末政治思想研究》,第281—284页。 3 小野川秀美:《清末政治思想研究》,第281—283页。刘易斯:《1896—1898年湖南的维新运动》,载《中国论文集》,15(1961年)第62—90页。又参阅刘易斯:《辛亥革命的前奏:湖南的思想与制度的变化》。 1 《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37—138页。吴天任:《黄公度先生传稿》,第156—196页。 2 《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13、138—139页。 1 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第183—186页。 张 灏:《梁启超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变》,第125—128页。 王 尔敏:《晚清政治思想史论》,第101—133页。皮锡瑞:《师复堂未刊日记》,见《湖南历史资料》,1(1958年)第80页。 2 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第189—197页。另见唐才质:《唐才常和时务学堂》,载《湖南历史资料》,3(1958年)第98—108页。 1 《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42—145页。也可参见苏舆:《翼教丛编》,卷5第14—18页。 2 苏舆:《翼教丛编》,卷3第30—34页;卷4第183页。 1 李泽厚:《康有为谭嗣同思想研究》,第51页。 1 苏舆:《翼教丛编》,卷4第1—83页;卷5第12—13页、14—18页。 2 汤志钧:《戊戌变法史论丛》,第251页;苏舆:《翼教丛编》,卷3第14—25页。 1 张之洞:《劝学篇》,卷3第80页。 1 苏舆:《翼教丛编》,卷5第12—13页。《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51—152页。 2 苏舆:《翼教丛编》,卷5第1页。《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51—152页。 3 《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162—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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