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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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
    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什么年纪,住在何方…

    亦舒《出名》

    泰戈尔曾有诗云:

    我知道有一天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

    我知道我的忧伤会伸展它的红玫瑰叶子,把心开向太阳。

    那天空在郁闷的日日夜夜里所守望的南风会忽然地使我的心震颤。

    我的爱会在瞬息中开花;当这花结了果可以供献的时候,我将不再羞惭。

    夜阑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

    《诗选》

    每个写作人都会希望”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荆棘”在基督教文化中是与受苦受难相连系的,这一点,亦舒也许领会得比别的作家透彻,她对圣经的熟悉程度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年轻的时候,她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情绪波动得很厉害,芝麻绿豆的事情,看得比天塌下来还大,她母亲就说:看看圣经吧。

    随意打开垦经,读一两句,有时颇似当头棒喝,感到从来没有一本书的句子可以使她看了更觉舒服平安。

    她每天看圣经,但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教徒,因为她在其中得到这么多,付出的却很少。

    ”夜阑的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泰戈尔当然是在吟咏爱一他所信仰的基督教与佛教文化土壤上共x开放的爱的花朵。但对作家们来讲,他们俩愿意诗中的”朋友”是读者,夜阑的时候,洁白的书页在灯光下如莲花般盛放。

    一本书只能以黑字白纸的形式出现,相形之下,在现代色彩纷繁的社会里并不是最讨好的,可以说还相当的沉闷。皆因报纸杂志有彩色图片助阵,电台有生动的音响效果曼妙乐声,电视之听觉视觉全接触的震撼感更不在话下,电影制作庞大,志在必得……一本书仅仅只是一本书。

    但那是作者自愿选择的路,所有荣辱得失,在所不计,曲高和寡没关系,只要还有石在,总会有火花,有火花,也许有一天会成燎原大火。

    承认通俗,正视流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通俗与庸俗,许多时候仅仅是一线之差。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种例子多得是。

    何况香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业社会,其光怪陆离匪夷想象,为了成名,为搏出位,各种各样的法宝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非常考验作家的定力和承受力。

    偏偏亦既从一开始就走流行路线,近三十年乐此不疲,并不打算改弦更张。而且又坦白得很可爱。

    若干年前,一位搞文学的友人曾劝她改变作风,她只是笑笑。认为人家那路人其志虽然可嘉,但力不从心,作品意境甚高,分量却稀松手常,而且,看到他们的日子过得那清苦,无端就心惊胆战。

    她直言她怕穷,而享受固定的稿费与版税是一种非常愉快的感觉;她又怕寂寞,喜欢自己的小说流行,拥有一定数目的读者。她能够做到的,是在熟悉的领域里,时时提醒自己: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在亦舒的观念中——

    传世,是一个很简单的形容词,传世之作,就是世世代代可以传下去的作品,为什么有些作品历久不衰拥有读者?当然是因为好看,这是最简单的逻辑。谁说那部作品精彩?自然是广大的读者,你说好看,他说好看,我也说好看,故一手一册,继而流传到海外,华侨遍天下,亦争相阅读。该批读者老了,他们的下一代也还爱看,仍不觉作品过时,仍然追着来读,一代又一代均如此,像唐诗三百首,像红楼梦,便是传世之作。……传世之作不是小圈子可以捧出来,某些作品今世都没有人看,下一世找谁看不传世,看大量的读者可愿意把这本作品传下去。

    《传世》

    每个写作人都有抱负,亦舒也不例外。只是人家的目标比较壮观华丽,她觉得自己比较普通罢了,一直不停地写,只不过为了生活舒适一点。

    因此她一直认为应凭实力取胜,一旦出名,更得维持名气。竞争激烈,争先恐后,今日有名不表示明年仍然出名,谁都不愿意重头再来,放更要珍惜现有成果,默默苦干,同时,绝不轻举妄动。

    哗众取宠好比饮鸩止渴,办事要用点脑筋,总不能次次赤膊上阵。

    偶尔做一两次宣传已经足够,毋需大锣大鼓硬销。

    我们都知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也许这也最亦舒最怕曝光的心结之一吧。该如何说呢?资深写作人,那金庸。倪匡、项任、胡菊人等又是什么人,岂敢掠美。

    从事写作数十载,写得久又不表示写得好,提来作甚;著书百十种,可是写得多更不等于写得好,敲什么锣打什么效?

    亦舒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

    当报馆同人问”能否与家人出来一起为我们拍照?”她答”不”。”能不能给张新潮点的照片?”她说:”没有,只有穿老棉袄的。”

    她最喜欢说的字,有一个就是”不”。

    作为女作家,往往都有自己的世界,封闭而自足,那是属于心灵的,因无内涵而可怕,因丰富而美好。

    无论是她的小说,抑或是散文,总有非常感人之处,写过有关母亲、爱人。正义、寻求、等待、死亡、复活等等的篇章。

    当然,有的时候她也把作品当作一架仪器,透过这仪器过滤出社会、经济、文化、道德、伦理、习惯、传统的点滴,倒没有很大的文学性,却显示了她求真的性情。

    如有一篇写周慧敏的短文,对这位玉女歌星称赞有加:

    周慧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天性温婉,可是也有性格一面。

    她不喜欢在服饰装扮上过度花费,同一件衣服,时时穿几次,分别在各种场合亮相。一日,相熟的记者打趣她:”慧敏,这条红裙子,穿过十次了。”

    她不以为意,答道:”一件衣服不能穿多次吗?我还打算多穿几次呢?”

    真是深合吾意。

    这样实事求是,也丝毫不影响她受欢迎程度,在台湾,她是阿兵哥梦里情人,在大陆,风靡青少年,最奇是在香港,夺得行内男士异口同声腼腆地表示:最理想的女朋友,是周慧敏。

    她的外型秀丽一如日本漫画中的美少女,又似和路迪士尼长篇动画片主角睡公主。

    太好看的人都不像真人,可是她性格随和,不拘小节,又使人乐意亲近她。

    长得好,又有聪明,懂得在一个虚荣的行业里脚踏实地,好好地干,真不容易。

    衣服什么牌子,穿几次,微不足道?许多人的智慧都不足以勘破这一关。

    《智慧》

    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亦舒是很紧张自己的作品的,尽管觉得琐碎,但什么事都还是亲力亲为。稿子当然是自己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爬出来,集成一篇后,整理妥当,影印一份存底,点清数目,寄出去,还要千叮万嘱:编辑先生,收件之后,请复电好使放心。

    邮局也是自己去跑:买速递信封,填写地址,再在中午十二时之前亲手寄出。不是不能托人,而是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万一有任何失误,还不是累己误编辑?

    因每个阶段均亲身参与,感情悠然而生: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自己写的。颇有”母不嫌儿丑”之坦然。

    她自己的书,从不赠阅,要着的人,她认为他们一定会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签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

    对别人的书,她也不要求赠阅。熟悉如金庸,他的作品,她也是一本本地买,重重复复地买,到了今天,大概已第十次买《鹿鼎记》。看《书剑恩仇录》照例看得泪如泉涌,虽然它并非是金庸最好的一部,可是浪漫缠绵的细节特别多,故此使喜读爱情小说的她潸然泪下。

    她对金庸的作品评价甚高,认为它们甚有传世的可能,因为”阁下最初看射雕是几岁?二十八岁,令郎在高中时也读射雕,什么,令孙今年十一岁,也已对射雕感兴趣?”

    所以,一本书卖了三十五年还是一直畅销,一纸风行,已经踏上传世第一步。

    至于她自己的作品?”统共才得三五十积分”,故此,稿酬偏低,力争过不行,也就算了。

    亦舒自认为,文人清廉,也是应该的,那么喜欢写,畅所欲言,又写了那么久,已经够开心。加上量人为出,小心翼翼,这么些年来,不惜不赊,不拖不欠,从不收稿酬以外的利益,甚至没有预支过稿费。

    当她听到起码有两位作家,坐着劳斯莱斯去与老总谈版税,立即哗然,很委屈地说:”我,一直是地铁乘客。”

    许多人觉得写稿是天下第一营生,因为无本生利嘛,一支笔在手,一叠稿纸铺下,便可天花龙凤,恣意所为。

    这是多么残忍啊,亦舒说,竟没有把写作人的时间心血精神算进去。

    不知多少次,亲友问:要不要打牌/游泳/旅行/组饭局/聊天?答案都是,不,要赶稿。

    据冯湘湘得来的第一手材料,一直在香港长到了三十多岁,亦舒都没有去过海洋公园和太平山顶,因为没有时间。但被组织者”骗”到书展,一句”亦舒来了”,当即签名签到手软。

    她还有一个好习惯,从不拖稿,且不会”临时抱佛脚”,一天交一段稿。小说连载,往往能一气呵成,尽量木给人以断裂感,这在香港地是很难做到的。有的写作人一天好几个专栏,a专栏的稿子飞到b专栏的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上一段与下一节联接不上,更是经常招人非议的事。

    亦舒不想这样,所以才常常要赶稿。嚷嚷得多了,亲友们都知道,她会有许多存稿的,不劳担心。

    多少个清晨,不论寒暑,黎明即起,伏案苦写。而写还不过是写作最基本的条件,怎样辛苦准时交稿才更重要,倘若写得不好,也是杜然。

    似千斤重担压在肩上,因此,似乎从来没有最快乐的一日。

    试想想,几十年如一日,全职工作,业余写作,为的是什么呢?

    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做梦。

    什么样的梦都有。

    梦见前世与下一生,过去与未来,梦见所爱的已逝去的人,又梦见不可挽回的感情……

    一门心思地做梦,一有空就做,逮着机会就做,做完又做,直至一切的梦都变成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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