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w. f. cooley
2胡适自己在《藏晖室札记》卷十六“二六博士考试”中记为“考过”,而不是“通过”。1919年9月7日,仍在美国留学的胡适的好友朱经农致信胡适,说:“今有一件无味的事体不得不告诉你。近来一班与足下素不相识的留美学生听了一位与足下‘昔为好友,今为雠仇’的先生的胡说,大有‘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的神气,说‘老胡冒充博士’,说‘老胡口试没有pass’,说老胡这样那样。我想‘博士’不‘博士’本没有关系,只是‘冒充’两字决不能承受的。我本不应该把这无聊的话传给你听,使你心中不快,但因‘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种谣言甚为可恶,所以以直言奉告,我兄也应设法‘自卫’才是。凡是足下的朋友自然无人相信这种说法,但是足下的朋友不多,现在‘口众我寡’,辩不胜辩。只有请你把论文赶紧印出,谣言就没有传布的方法了。”胡适没有采取自卫手段刊布论文。1920年8月9日,朱经农致胡适信中又提起这件事,说:“你的博士论文应当设法刊布,此间对于这件事,闹的谣言不少,我真听厌了,请你早早刊布罢。”(以上两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一版,上册,第67页、110页)。对于这等关系个人名誉的大事,朋友如此着急,而胡适却不能自卫,可以推断“昔为好友,今为雠仇”的人说的“口试没有pass”云云,大约是言之有据,而胡适却有难言之隐。
3howard p. linton, p, bia university libraries, 1957.
4tung-li yuan, p, a guide to doerica, 1905—1960, washington, d. c. 1961.
5参看唐德刚文:《七分传统,三分洋货——回忆胡适之先生口述历史之三》,载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4期。
6唐德刚的《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之一至之三,原载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2至4期,后来续至10篇,集为《胡适杂忆》一书,1981年11月由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有周策纵、夏志清二先生序,附录周策纵致唐氏信,即《论胡适的诗——论诗小札之一》。
7纽约《星岛日报》所刊的三篇文章是潘维疆的《胡适的博士头衔索隐》、胡祖强的《从胡适博士头衔被考据说起》、潘维疆的《胡适博士头衔索隐补述》,分别见1978年4月17日、5月13日、5月29日该报。唐德刚信载该报同年6月7日。
8汤晏的《胡适博士的学位的风波》,载《传记文学》第33卷第1期,并附录了唐德刚致《星岛日报》主编信《胡适乃真博士》。夏志清的《胡适博士学位考证》,载《传记文学》第33卷第5期。
9富路得(luther currington goodrich)先生这封信的原件曾影印制版,附印于台北《传记文学》第33卷第5期所刊夏志清文,并由夏氏中译。(原件尚有一行:subject dr. hu shih’s ph. d. degree. 中译为:关于胡适博士的哲学博士学位问题。)
10胡适一生所得荣誉博士学位,据胡颂平先生所作《适之先生的博士学位及其他》、《适之先生博士学位补遗》(载台北《传记文学》第2卷第3期及第3卷第2期),共35个,按年代先后排列如下:
1935年,香港大学法学博士。
1936年,美国哈佛大学文学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文学博士。
1939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
1940年,美国韦斯尔阳大学法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克拉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卜隆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美国柏令马学院博士,美国宾州大学法学博士。
1941年,美国加州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文学博士,美国森林湖学院法学博士,美国狄克森学院法学博士,美国密达伯瑞学院法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美国佛蒙特州大学博士。
1942年,美国达脱茅斯学院文学博士,美国第纳逊大学文学博士,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文学博士,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博士,美国罗却斯德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奥白林学院法学博士,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妥尔陀大学法学博士,美国东北大学法学博士,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法学博士。
1943年,美国伯克纳尔大学文学博士。
1945年,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
1949年,美国柯鲁开特大学文学博士。
1950年,美国克莱蒙研究院文学博士。
1959年,美国夏威夷大学人文学博士。
11《西江月》词系张子英作,转引自《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译注本第五章注九。说“胡适难免有‘欺世盗名’十年之罪”的是“庸椽楼主”,他在1979年5月4日《中国时报》上发表《胡适的博士问题》一文,对夏志清的文章有所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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