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沃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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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十三 乱战
    争往往就是这样,势均力敌的两方,总是会因为一些的小事,而在突然之间改变整个战争的走势,而对于多尔衮来讲,没有比这场战争带给他的体会再深了!

    先是杜度的无能,使本来占据上风的清军态势,一下就发生了改变。接着,本来以为早就被打残废,只等苦苦等着救援的济南军民的举动,使得这场本来在短时间内无法分出胜负的战争,最终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不管是多尔衮也好,还是朱斌也好,都没有想到一贯被传为只会贪图享受,欺压百姓的德王,在异族入侵,汉人百姓生死存亡的时候,竟然会迸发出如此让人难以想像的勇气和决心……

    这时候,都在等待这一场最后决战的朱斌和多尔衮,都没有把济南军民这支力量算进去。多尔仅仅以少数兵力,对济南产生威慑的力量,而朱斌却将全部的火器,投放到了一线战场,以图凭借火器优势,一举将多尔衮打垮……

    就在双方为着决战做准备的时候,济南全城的军民已经被德王全部集中了起来。面对着几万的济南军民,德王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意气风发过,他握着手里的长枪,眼光扫过济南军民,颇有些傲慢地说道:

    “这把枪,是我德王家的老祖宗留下来的。当年凭着这条枪,我家老祖宗跟着永乐帝东征西讨,不知立下过多少战功,可惜他的子孙不争气啊。一代不如一代。尽想着吃喝嫖赌了……我本来想着啊,这人,享乐一辈子也就算了。何苦再去争些什么东西呢?可这不行啊,那些蛮邦小民都欺负到咱们鼻子底下了,再这样下去,咱们就要亡国了啊……”

    说话说得急了,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怎么办?咱们是当亡国奴,从此后生生世世生活在这些蛮邦的手里。还是就此奋起一博,和金狗拼个你死我活?我有个部下,叫周邦杰,说老实话,我过去虽然把他当成亲信,可从来就没有看得起他过,总认为这人和我一样,贪生怕死。关键地时刻派不上用场,可现在你们所有地人也知道了吧,什么才是真正的好汉子?他死了,可是他的名字。永远都在咱们济南人地心中。本王爷过去对不起乡亲们那,可这次。我求求你们了,跟着我一起杀敌,咱死也不当亡国奴!”

    军民们沉默着,沉默着,忽然,惊天动地的喊声在这一刻显起:

    “愿跟着王爷死战,死也不当亡国奴,和金狗们拼啦!”

    德王笑了,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舒心地笑过:“好样的,你们都是我大明的忠义之士,我朱由枢在这谢谢你们啦!我把王府里所有吃的都拿出来了,咱们大伙儿好好地吃上一顿,今天夜里,就去干他金狗啊!”

    济南城的六千士兵,三万多民众,此时情绪已完全被德王调动出来,整个济南城在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之中,已经完全陷入到了一种狂热之中……

    就在东方第一缕微明升起地时候,济南城下,巡夜的清军士兵疲惫地向营中走去,这些日子来既不攻城,城里的那些南人也不敢动弹,日子显得有些无聊。原本高涨的士气,就随着这平淡的日子一点一点地消磨过去……

    “我好像听到了开城门的声音?”一名清军士兵疑惑地说道。

    他的同伴笑了起来:“哪有开城门的声音?城里地那些南狗,就算再借给他们十个胆子,也绝然不敢出来的,我看你八成是昨晚累着了……”

    “杀金狗!”

    “杀金狗!”

    忽然,在济南城的方向,爆发出了潮水一般的呼声,呼喊声刺破了黎明地宁静。成千上万的汉人军民,在这一瞬间密密麻麻地冲出了济南。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啊,有正规的士兵,有普通的老百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甚至还有那些尚未出门的大姑娘,也都拿起了菜刀……

    那些清兵完全蒙了,此时大部主力都已被睿亲王调到了一线与江南军对峙,城下只得三千五百余人虚张声势,而城里冲出的那些汉人,又整整何下七八万之众!

    冲在最前面的,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大汉子,身上的铠甲,天知道是哪朝哪代,在箱子里压了多少时候的,手中挥舞着的那条枪,仔细看去枪头都已经有了锈迹。这人清兵只一看便已认出,正是那天在济南城楼上痛骂睿亲王的德王朱由枢。

    “给爷爷冲啊,杀死一个金狗,德王爷爷赏他十两银子!”

    那德王意气风发,兴高采烈,一边舞动着长枪,一边高声叫道。

    “王爷,太多啦,这些金狗顶多值一个铜钱!”

    他身边冲过个精壮的后生,一边用手里的锄头,和同伴合力砍死了一个清兵,一边笑道。

    “一个铜钱?”德王愣了一下,忽然笑道:“***这话有道理,倒是本王的不是了,听着,金狗只值一个铜钱啊!”

    济南的军民轰然大笑,愈发奋勇。那些清军本来人数就少,又根本想不到汉人敢开城迎战,此时在济南军民的冲击下,才从睡梦中醒来的清兵,瞬间被冲得乱成了一团……

    那精壮的后生显然练过几天拳脚,身手敏捷,虽然拿着把锄头,可进退间颇有章法,虎虎生风,居然被他一个人干掉了三个清兵。

    德王看着高兴,他的身体早空了,抡着那把长枪直气喘吁吁,见到这小伙子勇猛,干脆大叫了一声,把枪扔给了那后生:“兔崽子,好样的,这枪赏了给你,帮王爷好好的杀几个金

    后生接了枪精神大振,笑道:“王爷,这枪可有段时候没用过啦。你看。都生锈了,我看啊,你的武艺也就一般!”

    非常时期自然会产生非常地举动。德王好享受,又很有些残暴,换成平时,谁敢在他面前这么说话,早就被鞭子打死了。可在这血和火地战场上,德王非但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个兔崽子懂个屁,王爷的武艺,在咱这朝廷里起码排在前十。当年和你一般大时,那枪舞的。可现在这不是年纪大了……崽子,拿着王爷地枪,就得给王爷杀十个金狗,不然打完了仗,王爷非抽你一百皮鞭不可!”

    “王爷。您就看好吧!”

    那后生精神抖擞,挥动着枪只管朝人多的地方冲去。或跳或刺,一个接着一个清兵倒在了他的枪下。忽然,一个清兵趁其只顾朝前冲杀。偷偷一箭射中了他的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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