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玲平时都是审问歹徒的,哪里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被人这样盘问,但是她的思维早就锻炼的很有逻辑性了,有条不紊的答道:“周叔叔,您过奖了!我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在北京做事,算起来应该北京应该是我老家吧,我自己在上海做刑警,其实也不一定就待在上海,平时华南、华东地区的案子如果频繁发生的话,我也会经常借调的,认识周瑾瑜的时候,我就在苏州做事,平时倒是忙的很,一年来也难得几天放假,前段时间刚刚了解了一起重案,上头还没考虑好要将借调上海的我怎么安排,所以我才有了假期,估计年关一过,我的职位有了着落了,可能又要忙起来了。”
“刑警啊!这职业好,有气势、有保障!我这个老头子一听瑾瑜有个刑警朋友,身子骨都硬挺一点,活着似乎也多了点安全感,哈哈!我平时喜欢开点玩笑,年纪上来了,脑子也不太好使,要是有什么听得不入耳的话,你将当是个屁放了!……我想问问,你的父母?”
林玲脸色一黯道:“我和哥哥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病逝了,等哥哥参军之后,父亲因为下岗而迫不得已外出打工,也不知怎么了,一去好几年都音讯全无,已经列入失踪人口了,我自读高中起就和哥哥相依为命。”
“哎呀哎呀!别难过,我老头子这张臭嘴,又说了不该说的屁话!到了我们这儿就跟到了家一样,平时过年很寂寞吧?今儿个就在我这过好了,我们乡下来的别的没有,就是人多啊!一到过年过节都赶着回来,可热闹了,你若是不放心哥哥就喊他一起来吧,我也好跟你们家做主的谈谈。”周父轻抽了一下脸颊说道。
林玲心中一阵感动,其实刑警这口饭并不像想的那么好,平时工作又苦又累不说,还容易得罪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看着就会畏惧,远远的就走开来,很少有周父这样热情而真诚的招待,尤其是林玲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这时候突然有了种家人的宽慰。
周父又和林玲闲聊了两句,林玲早就将周瑾瑜下飞机时的嘱托望了一干二净了,完全投入到一个客人的角色中,听着周父说起小镇上的趣事儿掩嘴失笑,觉得周瑾瑜总将他父亲形容的既严厉又顽固实在是带入了太多的个人情绪,在林玲看来,周父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许多朴素的优良传统都是林玲很欣赏的。
没多一会儿,面包车载着许多东西开了过来,周瑾瑜一招手让他们上车,自己刚要坐回副驾驶的位子上,周父一把拉住他小声道:“怎么带朋友回来却这么冷落她?将她一个人扔在这可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坐后面去好好陪陪她,别让她觉得这趟来的很不应该……哎!你们年轻人这点事,怎么总要我来操心啊?”
周父三十余岁才生了周瑾瑜这么个宝贝儿子,父亲两个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没有再继续生,在周瑾瑜不到十岁那年,周母因患重病而去世,在周瑾瑜童年的记忆里,充满了父亲懊悔和悲伤的面孔,对着周瑾瑜也向来都是严厉之极,否则,周瑾瑜小小年纪又怎么可能弹的了一手好琴?周瑾瑜时常会想,自己出色的音乐天赋多半不是天生的,而是周父打出来的,有着这样的记忆,加上很多年没有见父亲了,不免心里会将周父妖魔化,周瑾瑜个人是对父亲又爱又怕,有点言听计从的本能反应,被周父一扯,乖乖的就上了后座,坐到了林玲的身边。
朱振开着车打开了音乐,老旧的音箱里传来了古老的歌声,居然是一首《北京的金山上》,林玲听得愣了愣道:“你父亲喜欢听红歌啊?”
“是不是很怀旧啊?实际上这张唱片是父亲年轻时在县歌舞团当钢琴手时录制的,他宝贝的不得了,不知复制了多少张,见人就送,原版的胶片还存放在家里呢,为了这张胶片,家里省吃俭用的买了部留声机,小时候没少因为碰那部留声机而挨揍啊!”周瑾瑜想起童年往事,除了父亲的拳头就是充满泪水的记忆。
万良一回头道:“林玲,要不要听一听周瑾瑜小时候弹的曲子?周父在来的路上听了好几十遍,我们耳朵都生茧了!”
周瑾瑜一听,顿时慌道:“不是吧?爸!你什么时候留下的证据?我不记得你有做这份音乐录制啊!”
“这可是你小时候的荣誉,我怎么能不做保留?还记得你那时候才七岁半吧,参加少年宫的钢琴比赛,这一首《东方红》可是技惊四座啊,还获得了一等奖!不知多少人羡慕你有个会弹琴的好爹!那时候跟你母亲一起坐在观众席上听的时候,你母亲陶醉的都要晕过去了,每当我听到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时候你母亲满是爱慕的眼神看着我……”周父轻拍着大腿道,音乐已经被朱振切换成了周瑾瑜年幼时弹奏的《东方红》
周瑾瑜脸上豆大的汗水滴落,满脸羞得通红,尤其是音响中响起稚嫩的童音道:“东方红,太阳升……”时,他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林玲已经用力的憋着笑了,想不到周瑾瑜也会有那么有趣的童年,这会儿忽然觉得跟周瑾瑜更加熟悉起来,不再像雾里看花那样总是捉摸不清了。
朱振和万良还捣蛋的跟着哼唱起来,前者的声音瓮声瓮气的,如同猪圈里在抢食,后者的声音有木然木然的,如同机器人在念对白,配上周瑾瑜在唱机里热情洋溢,激动的声线都在颤抖的童音,整个儿就是一出恶劣的闹剧,周瑾瑜痛苦的抱着头道:“我都说过了,我父亲是个很残忍、很邪恶,一点也不会考虑你心情和建议的大混蛋!”
林玲终于失笑出声,调皮的勾着周瑾瑜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小声道:“呵呵……我却觉得周叔叔有趣的紧!就是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呆,跟你是一模一样!”
我是分割线
感谢恰恰好六个字书友的捧场!
回答书友的问题,有可能是我写的不好,但我想表现一种纯真的爱慕,所谓陷入爱情中的男女都是傻子,就算多么成熟的男人都会做出幼稚的举动,尤其是这份爱看得到摸不到的时候。
回答书友问题,关于代入感,以前写的那部书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同居时代》这本书在编辑的建议下,我放弃了擅长的第一人称写作,而用了第三人称,而且感情上明显的分段了,所以代入感上可能会有问题,我也会尽量将细节描写的细致一些,如果和大家的生活有雷同,代入感就强烈了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