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第一步是按照典型的中国方式来解决的。
柳传志希望把两个年轻人撮合在一起。从公司业务的立场上考虑,郭为率领的“联想科技”有3 000人,占有公司30%的销售额和20%的利润;杨元庆统帅的“联想电脑”有7 000多人,承担着公司70%的销售额和80%的利润。毫无疑问,联想电脑是公司的主要业务。而那是杨元庆一招一式打出来的天下,他对电脑流程的熟悉程度也远远超过郭为。此外有一个不为人注意但却更加重要的因素:杨元庆擅长于在漫长的岁月中只做一件事,善始善终。而郭为善于在一年之中做很多事情,总是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不是善始,就是善终。
“咱们可以做一个试验,”柳传志对杨元庆和郭为说,“杨元庆为主。郭为积极配合杨元庆,杨元庆好好对待郭为。”
杨元庆和郭为虽说同为公司副总裁,可是过去几乎从来没有在一起工作过,在心理上也是竞争的感觉更多些,彼此都对合作毫无准备,现在总裁说要“试验半年”,两人嘴上答应,心里别扭,很快便意识到无法在一起工作,公司业务中固有的冲突也日渐严重。杨元庆一心只想把联想微机卖得更好,而郭为扛着一大堆“最佳代理”的牌子,一心只想做“代理”。这两人后来回忆当时的分歧,各自都有一番表白。
杨元庆说:“我们的自制品牌在公司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代理业务和我们有很大的不同,实际上你要是把代理做好,可能会影响自制品牌的业务。当然也有人的因素,比如柳总也说过,要让我和郭为这两块都能比较自由地发挥。”
郭为说:“当时我确实遇到非常大的压力,你既然有自己品牌的微机,人家为什么还要让你代理。比如我们跟惠普本来有非常好的合作,但是惠普后来把我们代理它的微机业务都取消了。联想微机也是一样。1996年和1997年,我们分公司销售了40%的联想微机。后来就不让我们卖那么多,到2000年彻底不让我们做联想微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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