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风云: 联想管理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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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72家房客”轰动京城(2/2)

    让大家如此激动的新房子共有72套,可当时却有至少400个员工瞪着它,人人想要。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住房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把员工工资中购买住房的那一部分扣下来,然后把房子当做福利来分配。假如援引旧例,那就无法避免公司内部的一场无休止的争夺战。现在公司宣布,无论谁想得到住房,都须照价付款。公司可以用资产担保、让员工自己到银行贷款,分期偿还。这一方案在今天看来已是太简单的事,但在90年代初期却有着石破天惊的效果,因为它在京城开创了工薪者购买住宅的先例,签下老百姓向国家银行贷款用于消费而非投资的第一份合同,此外还让大部分员工自愿退出“申请者”的行列—他们不再为分不到房子而觉得吃了大亏。

    “72家房客”总计贷款600万元,数目不大,可是公司、银行和政府都很兴奋,觉得有必要搞个声势浩大的合同签字仪式。3月14日上午,借贷者与中国建设银行的官员们一起来到北京分行会议大厅,市政府的官员和中科院基建局局长汪友三也来到当场。很显然,大家都希望能见证这个了不起的时刻。第一批走到签字席上的是北京海淀支行行长常征和联想员工陈小明。李勤则代表公司在担保人的位置上签名。这位副总裁在过去7年代表公司签署过无数贷款协议,向银行借了至少5亿元,还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引人注目。在一片不停闪烁灯光的照相机前,北京建行副行长肖其增有点感慨地说:“我们向个人发放长期住房抵押贷款还是第一次。”当初建设银行想要促成此事的时候,在政府的贷款细则中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对应的品种,只好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开辟先例并且特批一个利率。其实这整个事件都是前所未有的,所以当初北京市住房改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该不该批准,急中生智,就把它当成案例,写了个红头文件发下来。

    这就难怪此事成了1992年北京媒体追逐的热门话题。至少有30家报纸把这件事情刊登在要闻版上。《北京日报》提了个诱惑人的问题:“小青年何以住上三居室?”《经济参考报》的标题是:“联想集团72名职工为自己买了个‘家’。”《北京青年报》别出心裁,在头版最显眼的位置刊登了一幅大照片。画面的背景是那栋让这家公司和这个城市激动的公寓,“72家房客”站在楼前的废墟之上,高低错落,个个满脸灿烂。有27岁的杨元庆、28岁的郭为、24岁的李岚、40岁的王平生、36岁的李晓枫。可是没有柳传志和李勤,也没有那些开创联想的元老们。

    年轻人个个兴奋不已。李晓枫对记者说:“我很幸运,居然买到一套三居室。我的同学在别的单位工作,虽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但最近才分到一居室。”郭为在私下里说得更干脆:“老柳这次如果给我一套房子,我这一辈子就交给老柳了。”李岚现在的苦恼是要说服自己的母亲。为了购买那套78平方米的房子,这小姑娘贷款16万元,父母操劳了大半辈子,住的房子还没有她的大。看到女儿欠下如此巨大的债务,母亲不禁满腹忧虑。瞪大了眼睛问:“你拿什么还?”

    这老人的问题也是那时候所有普通百姓的问题。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我们国家没人敢向银行借钱买房子。16万元在那时候的确是个大数。考虑到这一点,《人民日报》在四天以后再次发表报道,对联想的新制度有一番精心的测算:“购买三居室住房的职工在缴纳30%的房款之后,还需贷款10万元,每月大概要偿还本息250元。总体上讲,由于企业的资助,购房职工实际上只承担60%的还本付息压力。”这段话中有个关键情节含糊不清,那就是“企业的资助”。事实上,这牵涉到当时公司的整个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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