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 揭示做人做事、成人成事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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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只有一次的戏剧(4)
    接沅叔信,知二女喜期,陈家择于正月二十八日入赘。澄叔欲于乡间另备一屋,余意即在黄金堂成礼,或借曾家头行礼,三朝后仍送回黄金堂,想尔母子与诸叔已有定议矣。兹寄回银二百两,为儿女奁资;外五十金,为酒席之资。

    ……

    (涤生手示)

    钟说:曾公,话也不能这样说吧。我知道,您老对自己总是时时怀着一平常心,总是追求花未全开月未圆的境界。即使是做到两江总督,您老还是以寒士要求自己,饮食起居全不改寒时本色。而您对女儿、媳妇,也还叫她们年年做鞋孝敬您,以不忘幼时贫困;对于兄弟、儿子,也总是告诫,不可有的做派。您的书房叫“求缺斋”吧。如果上天对您都还要惩罚,那些纨绔子弟、鱼肉乡里的人,不是应该天打五雷轰、下十八层地狱么?

    曾曰:一个人与别人比,比的不是这样的方面。你要和别人比的是,我是否比别人下的力气大,花的工夫多。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比,是否有所进步,有所提高。努力在我,结果天定,也就是存一个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念头。世间事,往往积劳之人非成功之人,成功之人非享福之人。不可强求,要体任自然。

    我女儿之生活不好,或许就在于我不能够体任自然,弄得过犹不及、矫枉过正。人都谓我总督之家,必得有一总督家之气派与风范,我偏要事事如寒士,则太过矣。当总求一中庸的境界,顺其自然。中庸,乃行为处事的最高境界。我一生的追求,全在中庸两字。中庸不是说没有激烈,也不是说一味的退守忍让,中庸说的是恰到好处的状态,当怒则怒,当忍则忍;当强则强,当弱则弱。如水之流泄,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中庸是一种从容。

    钟说:曾公,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有一件事大约是您做得最不中庸的事了。

    曾曰: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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