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经理适用法规精解: 企事业单位的助手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生育保险(1)(2/2)

    7.1.5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由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7.2生育保险的待遇

    7.2.1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7.2.2医疗费

    ○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用也由基金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狠男人小说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