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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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贩毒者与吸毒者,哪个更该受到严厉打击?
    4.贩毒者与吸毒者,哪个更该受到严厉打击?

    毒品的使用对社会和个人都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世界各国在很多事情上也许存在分歧,但是在禁毒上却是一直在协同作战的,可是有的经济学家认为禁毒并不能减少与毒品相关的犯罪行为,为什么这么说呢?

    2009年6月17日,墨西哥联邦警察宣布,在墨西哥城郊外的一次缉毒行动中,抓获8名贩毒集团“米却肯家族”成员。 9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经中国最高法院核准,疯狂制造冰毒12.36吨、非法牟利3100万元的“头号毒枭”刘招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是2009年最轰动的缉毒事件。

    非法毒品的使用,比如海洛因、可卡因和大麻对社会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一是毒品依赖会毁坏吸毒者及其家庭的生活;二是吸毒上瘾的人往往进行抢劫或其他暴力犯罪行为,以得到吸毒所需要的钱。为了限制非法毒品的使用,世界各国政府都严厉打击与毒品有关的活动。美国政府每年都要花费几十亿美元来减少毒品的流入。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中详细并严格规定了各种与毒品有关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被处以死刑。然而,禁毒的做法是增加还是减少了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呢?

    从经济学上来说,这是一种供需关系的问题。虽然禁毒的目的是减少毒品的使用,但它直接影响了毒品的卖者而不是买者。当政府禁止毒品进入国内并逮捕走私者时,这就增加了出售毒品的成本,从而减少了任何一种既定价格的毒品的供给量。因为供给量少了,而需求量并没有减少,这就导致了毒品的价格高涨,吸毒者为购买毒品必然就需要更多的货币来购买毒品,因受毒品价格上升影响而根除自己吸毒恶习的人很少。由此可以得知,毒品的需求是缺乏弹性的,不会因为价格的上涨而下降。而需求量不变,价格一上涨,就会有更多的人为了利益而去贩毒,毒品的供给也就会达到一种新的平衡。但是无论如何,毒品的价格上涨了,吸毒者为了得到自己的毒品需求,就想要获得更多的金钱,一些已经以偷盗抢劫来维持吸毒习惯的瘾君子也就会变本加厉地去犯罪。而一些本来并没有进行偷抢行为的吸毒者,也会因为价格的突然上涨而不能支付足够的货币而走向犯罪。由此可见,禁毒的行为无形中导致了与毒品相关的犯罪行为的增加。因此,美国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根本就不应当禁毒。他们以美国政府历史上禁酒赦令为例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1920年1月17日0时,美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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