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即便是捐助,也并不是无私的,而是有“自私”的成分在的。“自私”的意思是每个行善举的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捐给自己最想帮助的人,或是专门的机构和项目。索罗斯因为母亲去世,开始资助“美国死亡研究计划”,三年内预算为500万美元,鼓励研究疗养院和医院照护,支持新闻、艺术、通俗文化更为公开地讨论死亡和临终看护的问题,并促进医学院修改课程,将死亡纳为研习主题。这就是按照他个人的意愿选择了他最感兴趣的捐助方向。一个教师可能选择捐赠给教育事业,而不是一个动物协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人可能会选择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而不是儿童健康保护基金会。我也按照自己的意愿,给雨崩村的孩子们赠送了彩色铅笔。
那么,到底怎么样的捐助方式是最好的呢?捐助货币还是实物这个问题就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说,如果直接给穷人捐钱的话,他们可能将这些钱用于其他非法用途,比如犯罪和吸毒等等。所以应该直接给穷人们提供食物。但是,也许这样对穷人的生活的改善并不能达到最优。因为他可能并不需要那么多食物。如果他收到的捐助是货币的话,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消费偏好和最迫切的需要去自由地选择,使自己的生活状况更好。有一条新闻,一个家里并不富裕的学生拿到了学校给的助学金后去买了个新手机。人们哗然了。他们说,既然他都穷得要拿助学金了,怎么还可以把这钱拿去进行高档的消费呢?学校内外发起了一个很热烈的讨论:助学金到底是该由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花呢,还是应该拿去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补充身体营养,以便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学习上,这样才算没有“辜负”了捐助者的本来期望呢?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到底该让谁更满意,是捐助者还是被捐助者?其实我自己还是认为应该给接受捐款的人更多的尊重和如何使用受捐资金的自由。
果实提起《老友记》中的一个故事:phoebe有一次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被错误地多打了几百美元,生活并不富裕的她觉得这些钱并不是自己挣来的,如果留着就和偷的没什么区别了。所以她觉得自己特别倒霉。最后她把这些钱全部送给了街边的一个丐妇。当那个乞丐拒绝的时候,她让那个乞丐请她喝一瓶汽水,这样就算是扯平了。很多人都能带着怜悯或者同情以俯视他人的姿态去帮助其他人,但是有几个人能像phoebe一样,在给一个乞丐施舍的时候,却欣然地接受乞丐的回赠呢?这是对受捐助者的一种尊重吧。
还有的经济学家提出,最完美的行善的方法是,把想捐的东西或是想为慈善事业做出的贡献都折合成钞票,然后放一把火,把它们全部烧成灰。一来,这样能受惠天下的所有人而不会有所歧视和偏心。因为其实钱是一个人所能得到的物品和服务的象征,财富就是这个人所能掌控和使用的资源。每一个人拥有的金钱的数目并不能代表他所拥有的资源是大是小,因为货币是由国家来发行的。国家如果多发行一些,这个国家也不会因此而更“有钱”。但是,一个人拥有的财富占整个社会的比例却反映了他真正的购买能力。所以如果烧掉了一部分钱,这些钱就凭空消失掉了,这代表其他所有人所拥有的财富的比例更高了。而且这个财富等于是完全平摊到其他每一个人身上。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况且,中国有句俗话是做好事不留名。这样的善举是神不知鬼不觉地为每一个人增加了福利。
楠说,圣经里也有句类似的话是,做善事不要在人前吹小号。
果实说,中国还有一句讲做坏事也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成语,叫暗室欺心。
我和楠听后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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