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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了解货币与金融体系(2)(2/2)

    但是这16家商户并非交子的创始人。交子究竟是谁最先发明,已无从考证。这16家商户联合发行的意义在于,当时交子的发行弊病百出,张咏以官方的管制许可规定由这16家商户来发行,起到了整顿、统一发行的作用。人们可以用交子向这16家商户兑现,而商户也会在每兑换一贯钱的时候收取30文的手续费,这可能是兑现贴水的开端了。由于整顿了市场,交子得到了人们的广泛使用。

    但是后来这十几家商户凭借发行纸币的权利,滥发纸币,收买蓄积大发横财,引发了人们聚众争闹、挤兑的,从而引起政府干预,交子铺被勒令关闭了,改由国家发行。这就是中国由政府发行钞票的开始。不过,官方发行钞票也一样会有信用问题。宋仁宗天圣元年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发行交子的管理规章,比如要求:不允许民间发行,必须官方发行;发行要有一定的准备金;每次发行有限额,不能无限制发行;定期兑换,三年为一个周期。可是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良好的遵守,据说第一年发行就突破了发行限额规定的125634万緡(货币单位,1緡=1000文铜钱),实际发行了388460万緡(比发行限额翻了两倍)。此后更是滥发无数,信用丧失,法律败坏。比如大关元年(1107年),因为要征战西夏,政府便增发交子来筹措军费,发行量超过天圣元年的20倍。很自然地出现了通货膨胀,以至于最初一緡要值1000文铜钱,而天圣元年一緡只值十几文铜钱了。

    后来的金政府亦滥发钞票,最终导致了元政府采取了银本位制度,以银为主币、钞为辅币;元末的时候,违背银本位,滥发无本之钞,造成恶性通胀;元亦在农民起义中灭亡。

    至于明朝,其关于钱钞的法令值得注意。朱元璋意欲“以宝钞统天下之利权”。洪武七年(1374年),设立宝钞提举司,次年,即洪武八年,颁行“大明宝钞”,罢铸钱各局。宝钞分为“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六等,规定与铜钱并行。宝钞发行后,即下令禁止民间以金银货物交易,同时规定了纸钞与铜钱、铜钱与金银的法定比价。但是,宝钞是无准备基金的、不兑现的纸币。因此,这是一种彻底的观念上的货币,它甚至没有兑现的承诺。但因为它与金银有比价,因此物价实际上是以金银来度量的,纸币无非是金银度量物品价格的一个价值符号而已。宝钞依赖于中央政府的强权担保而通行全国,在开始的时候,结束了元末货币混乱的状态,稳定了物价,也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明朝的宝钞这一段历史,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货币可以仅仅是一个价值符号,而不需要其自身一定具备真实的财富价值。宝钞后来失败了,其失败的原因仍在于政府的道德风险:既然钞票无需兑现,便可滥发。滥发钞票的结果便是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加深了老百姓对持有符号货币的忧虑,于是不再愿意接受宝钞。比如当时两浙、福建、广东都重钱轻钞;这加剧了钞票的贬值,物价飞涨。洪武三十年(1397年),中央再申令禁止“交易用银”,至明成祖更是重刑禁止,可是犯者却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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