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暗卫,主子身亡,我却没有殉主,为什么?因为我的芯子已经换了,那个死忠的暗七,早已毒发身亡,替换她活下来的,是从现代世界穿过来的我——异能者安琪!
主子死后我便离开她的府邸,用异能弄死体内的毒蛊,逍遥快乐地逃命去了。
原身自小在暗卫营训练,如今22岁,练就一身本领,也受伤无数,除了入营时服下的毒蛊,她中的毒加起来能凑一本毒物宝典。
她活不过25,身体早就超负荷了,幸好有我接手,我的治疗异能不仅可以清除她体内的所有余毒,还能让她的身体复原。
哦不,现在这是我的身体了!
江湖很大,但我没兴趣到处去看,在现代忙‘事业’忙成狗,天天打怪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如今有机会重新开始,跳出那个环境,归院田园,过慢生活才是我所愿。
暗卫一生见不得光,自进入训练营,便要蒙面不得以真面目示人。
前任‘老板’遭逢大难,她自己发疯烧了府邸,包括她自己,暗卫营上上下下一干人等都要给她陪葬。
唯独我逃出来,所以当今世上再没人认识我,我可以不戴头套,光明正大的行走在街市中。
从京城出来,我一路向北,往北边蛮荒之地走。
现下时局不稳,那些繁华的地方,是非也多。
有原身的暗卫本领和我自己的异能在,我相信到哪里我都可以混得不错。
从前任‘老板’家拿的金子,够我在乡下买地盖房了。
原身为她主子卖命七年,除去一身伤毒,什么都没挣到,我拿些‘抚恤金’应该是ok的。
反正那片宅子已成焦土废墟,少几根金条不会有人发现。
前任‘老板’的暗卫都会在肩膀上烙朵莲花印记,表明归属于谁。
这东西属于烫伤,我的异能也可以治好。
因此我身上再没有能被人认出的标记,想到往后安逸的人生,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可另一道不属于我的声音,也跟着我一起笑,这就很讨厌了。
我刚行至南北交界处的小镇,在镇外茶棚歇脚喝茶。
或许是时间不对,茶棚这会儿没什么客人,只有两个顾客,我是其中之一。
另一个背着布袋的中年人,像是行脚商人。
但也只是像而已,他的胡子是粘在脸上的,还戴了假发,我从不知道行脚商人需要易容。
不过跟着我笑的并不是他,是一个蹲在茶棚外,坐在上地玩沙子的‘傻子’。
‘傻子’蓬头垢面,衣服又脏又破,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和款式。
脚上没穿鞋,双脚用破布包裹,双手全是泥,整个人像是在泥里打过滚,滚得特别全面均匀。
‘傻子’的身高八尺有余,不罗锅、不鸡胸,四肢健身,没有残疾。
唯独脑子出了毛病,看着人直勾勾地笑。
他的眼睛又黑又亮,是一双颇有神采的眼睛。
极其灵动地‘展示’着痴呆的眼神,当然,我这个评价一点也不客观。
谁让他学我笑呢,烦人得很。
其实他的眼神也没那么呆,很像初生的稚儿,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又事事懵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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