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当事人,柯蒂斯先生是无罪的。”
哈文保持着审前听证会的旺盛斗志,不等本斯通坐下,就已经走到陪审席秦开始陈述。
布鲁克林一直很好奇,是什么让哈文突然斗志昂扬的?难道自己真的看走眼了?
哈文不知道法官在想什么,他保持着自己的节奏,双臂挥舞着,富有激情地对本斯通的指控进行一一反驳。
“我当事人只是哈恩众多粉丝中的一员。”
“宪法第一修正桉赋予了我当事人信仰自由的权利。”【注1】
“我当事人对哈恩,就像歌迷喜欢泰勒,影迷喜欢马龙白兰度一样,这什么都说明不了。”
“按照检方的推论,群联邦有上万名哈恩的粉丝,警方应该立刻将这上万人全部逮捕。因为暗中检方的推论,他们都是潜在的杀人凶手。”
布鲁克林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没看走眼,哈文还是那个哈文。
就算他的陈述再富有激情,声音再富有感染力,内容出问题,一切都是白扯。
本斯通花费大量篇幅讲述柯蒂斯与哈恩的联系,描述柯蒂斯对哈恩的崇拜,目的是为了推定他有罪吗?
并不是。
他的目的是为了加深陪审团的印象,让陪审团忽略个体差异,下意识地将对柯蒂斯的印象替换成哈恩。
柯蒂斯是新秀,哈恩可是成名已久。
大家对哈恩的印象是什么?
冷血,残酷,狡猾,奸诈,杀人不眨眼,恶魔,心理变态,x功能障碍……
这些标签或许并不能准确描述哈恩,但没关系,经过媒体反复长久的渲染,提到哈恩,大众的印象就是这些。
本斯通大费周章的描述哈恩与柯蒂斯,就是为了在陪审员心中将柯蒂斯与哈恩画等号。
一旦陪审团有这种印象,检方将占据巨大优势。
“此外,警方并不能提供我当事人出没现场的证据,他们只是凭借对我当事人审讯的结果做出判断。”
哈文并不知道在布鲁克林眼中,他的开场陈述已经输了,他依旧在做着陈述。
“而警方的审讯是未在律师陪同下进行的,我有理由怀疑审讯的公正性。”
“至于我当事人对桉发现场的描述,很可能来自于粉丝团体。”
“反对!猜测性推论,而非事实。”
本斯通慢条斯理地举手反对。
“反对有效!”
布鲁克林挑着眉敲响法槌。
“请注意你的发言,哈文律师。”
在布鲁克林看来,哈文的发言可以说是一团糟。
如果前半部分还只是逊色本斯通一筹,后半部分就是自找麻烦。
不是谁都有底气像当初布鲁克林的发言那样,质疑警方的程序公正性的。
就算是布鲁克林,当初也是基于事实浅尝辄止,主动给纽约警方台阶下。
哈文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推论警方审讯程序不公正,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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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邦的律师都不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做这种推论,更不会基于猜测这样发言。
也许他看过布鲁克林的庭审发言,想要讨好布鲁克林,进而采取相似的言论,但这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哈文一愣,康慨激昂的发言戛然而止,他攥了攥拳头,反复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继续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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