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玄幻世界暴打各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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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医尊在姜城 第九十七章 血淋淋(2/2)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也是今日才知道,当今的玄道第一人,竟是我失散多年的傻儿子。”

    徐子仙摊开手,表情满是无辜。

    “我父子俩十年前就分开了,自此再未联系过。我又哪里能想到,记忆里那个穿着背带裤,满嘴大鼻涕的傻儿子,竟会是名震世间的大英雄。”

    “敢管大英雄叫傻儿子的,放眼整个罔闻大陆,估计也就只有徐公子你了。”

    唐鱼白了他一眼,模样娇俏可爱。

    “得了便宜还卖乖,有个天境一品的强者做好友,偷着乐去吧你。”

    徐子仙勉强冲她笑了笑。

    俗话说得好,人生有四大喜。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在穿越后的异世界,遇见昔日兄弟,照理说,更该是件能教人乐破天的喜事。

    但这事,放在徐子仙身上,他却实在是喜不起来。

    原因无他。

    他,是掌灯人,干的是杀“主角”的买卖。

    试问,这世上还有比穿越者更适合当“主角”的身份吗?

    如果有,那一定是姓叶林萧唐的穿越者。

    尽管大鹏不姓这些,但他确实是穿越者无疑。

    再加上他那强到离谱的实力和天赋,以及于诸天万界穿梭的特质。

    徐子仙敢百分百确定。

    跟他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郭大鹏,绝对是“主角”无疑。

    那么,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他的面前。

    就如同在玄兽山脉秘境中,神秘声音所问的那般。

    当作为掌灯人的他,必须在天下苍生与亲近之人,这二者间做出选择时,他该如何选择?

    那时只是假设,徐子仙尚且还能勉强回答。

    但如今,问题确确实实地,血淋淋地摆在他面前,他却全然无法给出答案。

    徐子仙曾经最看不起那些,表面冠冕堂皇,暗地里玩双重标准的混蛋。

    可等事到临头,他才发现,双标狗竟是他自己。

    面对同他一起唱歌跳舞打篮球穿背带裤长大的好兄弟,他实在提不起剑。

    即便明知不提剑,便要面临世界崩坏,外神降临,他也对郭大鹏下不去手。

    不杀郭大鹏,他会死。

    杀郭大鹏,他会生不如死。

    今杀亦死,不杀亦死,等死,我超捏麻麻内!

    徐子仙在心下咆哮。

    火锅穿越、保护世界、废柴体质、大战各路“主角”,如今又给他搞出个兄弟相杀,强行玩黑深残。

    为什么爷总会遇见这等狗血的烂马子事?

    不幸中的万幸,罔闻大陆还有很多“主角”,而郭大鹏又是“主角”里拔尖的存在,于情于理,他都不用先开启这个副本。

    开也打不过,往后再说。

    说不定再弄几个“主角”,等他的实力提升起来,就能触摸到“主角”出现的真相。

    只要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也就不必继续去杀“主角”,更不用去同大鹏,玩那恶心人的黑深残兄弟相杀。

    徐子仙如此安慰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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