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裁的狂婿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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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男人一愣,自然是不敢不答,要是不答,恐怕下一秒就要灰飞烟灭了。

    在人间逗留太久了,男人自己也忘记了。

    大概有十多年了,具体是多久,我都忘记了。

    叫什么名字?

    孙志伟。

    张诚正在打字的手一顿,眼睛从电脑上移开。

    孙志伟,这个名字还真是如雷贯耳。

    十八年前的一个清晨,丰瑞市的菜市场,发现一些尸块了。

    这件事引起警方的注意,凶手后来又在其他菜市场,丢弃尸块。

    孙志伟的头,是最后发现的,脸上被刮花。

    当年的技术没有那么厉害,如果不是孙志伟的身上,有个胎记。

    恐怕连身份都无法确定。

    案件一出,轰动全国,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谁。

    想不到孙志伟的鬼魂,竟然在人间游荡了十八年。

    杀你的人是谁?

    孙志伟此时才回过味儿来,你要帮我?

    张诚拉开抽屉,将瓷瓶拿出来。

    不然呢?你只要心愿未了,就永远都不可能去投胎。

    林巧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让你投胎。

    我可是收了钱的,这点职业操守还是有的。

    时隔多年,孙志伟每一次看到,自己残破的身躯,都能想起当时的痛苦。

    然而记忆消退,这么多年过去了,只隐约记得凶手的名字。

    凶手的长相,他也早已忘记了。

    这么多年,孙志伟一直不愿意投胎,就是因为杀他的凶手没有抓到。

    孙志伟变成鬼魂的前三年,一直跟在凶手的身边。

    孙志伟潜入凶手的梦里,找他索命。

    凶手惊恐万分,随后找来大师,在家里做法,买了护身的物件。

    孙志伟便无法近凶手的身,只能在凶手的家附近徘徊。

    正是如此,孙志伟才走上了不归路。

    孤魂野鬼见孙志伟是个新鬼,便欺负他。

    阴差阳错下,孙志伟吃掉一个鬼魂,感觉自己的浑身都充满力量。

    孙志伟想要强大自己,便吃掉那个地方所有的鬼魂。

    渐渐的,孙志伟忘记初心,一心只想强大自己,成为鬼王。

    时间长了,鬼魂已经没办法满足孙志伟。

    孙志伟发现生魂比孤魂野鬼,更加好吃,便开始到处狩猎。

    直到遇到林巧,孙志伟靠近林巧,本想趁着林巧放松警惕时,吃掉她的灵魂。

    但是与林巧相处一段时间后,孙志伟爱上了林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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