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了饭,孙大夫还特地给两个小婴儿和赵暖晴都把了个脉,确定他们全都身体康健,就连赵暖晴的身体都比一般刚生产完的妇人好得多,并没有多少亏空,算是给霍启明吃了一颗巨大的定心丸儿。
万毒谷里,封清皓攥着手里的信纸,看着眼前在他桌子上踱来踱去的大白鸟,嘴角忍不住抽了抽。这鸟儿是他留给霍启明传信用的,平时都是自己去觅食,需要用的时候只要吹响特制的口哨,它就会自己飞过去。
可他现在看到了什么?一只几乎都要胖圆了的鸟,每次他想要伸手去拿它腿上绑着的竹筒的时候,都会遭到它尖利的鸟喙的袭击,最后他不得不让阿风给弄了一小块肉过来,等它吃完了才愿意让他把它腿上的竹筒解下来。
信是封清颜写的,自从她住到了霍家之后,给他传信就成了她的工作,她在信里陆陆续续的描述了霍家的生活如何如何的自在;赵暖晴和霍启明夫妻俩如何如何的黏糊;霍子辰和霍子墨如何如何的聪明伶俐,却又在他们父亲手上屡屡吃瘪。
总之信里描绘的是一种穷极他一生都无法得到的生活,看着那些生动的文字,还有那里面描绘的鲜活的人物,封清皓极其不情愿的承认,他嫉妒了。
而他手里这封信里封清颜又写了些什么?赵暖晴居然生了一男一女一对龙凤胎,这是多大的福气呀?怎么什么好事儿都让他们两口子给赶上了呢?
想着想着,突然封清皓的嘴角挑起一抹坏笑,他拿出信纸,提笔写下了一封简短的信,封好后塞进竹筒里绑回了大鸟的腿上。
大鸟儿刚才一直在他桌上走动,显得十分烦躁不安。直到他往它腿上绑竹筒才安静下来,一等他绑好,立刻头也不回地从窗口飞了出去,雪白的身影直冲云霄,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这蠢鸟,居然这么迫不及待地回去么?”封清皓愤愤的捶了一下桌子,突然站起身,“阿风,备马!”
“主子,你这是要出去?”阿风最近一段时间很是谨守本分,话都少了很多。可是看现在的天色,都已经快要天黑了,现在出门是要去什么地方啊?
“我······”封清皓也发觉现在出发的时间不对了,“你准备准备,明天一早跟我去趟鄞州。”
“是,主子。”阿风应下。
出生的第二天,两个孩子的眼睛就睁开了。兄妹俩都随了霍启明,长了一双微挑的桃花眼。而洗三过后,他们也一天一个模样的变化着,红色的皮肤变成了雪白雪白的,赵暖晴奶水又好,喂两个孩子完全绰绰有余,把他们养的白白胖胖的,十分漂亮可爱。
只是这兄妹俩的性格却大相径庭,哥哥是个急性子,而且眼前离不了人,只要他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周围没人,立刻就张嘴开嚎,一直嚎到有人抱他为止,而这个有人还不是什么人都行,必须是他的爹爹或者娘亲。
跟哥哥比起来,妹妹的性子就好多了,醒了也不哭,就自己睁着一双大眼睛四处望,也不知道视力还没发育好的她能看到些什么东西。
霍子墨的表现跟之前他信誓旦旦地说的喜欢弟弟完全南辕北辙,现在的他每天只要一摆脱了无良父亲的压榨,就守在娘亲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妹妹,只要妹妹的表情有了变化,他就能十分准确地说出妹妹的需求,比如饿了,比如尿了等等。
无论是霍子辰还是霍启明,全都抢不过他。霍启明还好一些,每天晚上把兄弟俩赶回自己房间后还能抱着闺女亲香亲香,霍子辰就惨了,白天抢不过弟弟,夜里拗不过父亲,他心心念念了两辈子的小女娃就这么近在眼前却捞不着碰一下,也是可怜得很。
而此时的封清颜正窝在自己的房间里,捏着一封信气恨得咬牙切齿,给她带来这个让她十分纠结的消息的罪魁祸首则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神气活现地在她屋里的桌上来回溜达,尖利的鸟嘴时不时地“咔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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