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淤泥其实你越着急往外拔你越拔不出来。
我说得对么?大人。
萨尔诺斯直接放飞了自我,他完全变成了死神,我能看到突然冲天而起的火柱子,也能听到那剧烈的爆炸声,那是火焰冲击波。
很快原本清冷的空气变得……温热,进而灼热,虽然我闻不到味道,但是干燥的空气让我回忆起了很多事情,我能回忆起烤肉的味道,衣服,毛料,皮革烧焦的味道,只不过我想象不出这些玩意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究竟是怎样的。
当然脚下还有不一样颜色的液体从我的马蹄下流过然后慢慢将远处的水面也染色了。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个小时,或许半个小时都不到就结束了。当亡灵士兵们的嘶吼声逐渐减弱,芦苇荡里的哀嚎声都逐渐消失的时候,我知道战斗结束了。
我慢慢的走出了芦苇荡,我们的士兵正在继续屠戮那些逃出来的但是被烧的不像样子的人类士兵。但是更多的是逃走了。
他们就这样狼狈地败了,我认为他们败得很……值!
看着那些被杀的和即将被杀的被烧的面目全非的人类士兵我打心里想的是很快他们就不会疼了。
而当萨尔诺斯带领着一众新复活的士兵从芦苇荡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的样子真的是……你肯定没见过这种人。
啧……这严格意义上讲不能叫人了,但是我也不是很想称之为什么东西……就是那么个样子。
他的衣服全被烧毁了,而皮肤也被火焰熏烤的除了发黑就是焦了,甚至有些地方都已经皱缩破裂开了。
那个样子已经不能用恶心来形容,完全就是恐怖!地狱的恶魔也就能恐怖成这个样子了。至少在之后……包括在纳克萨玛斯甚至在这里,我再也没能见到比这个样子更……嗯……的外表了。
真的是……
但是他从芦苇荡里走出来后我也看到了他复活了的那些人。他盯着我的样子让我感觉他似乎在等待我表扬他,我也相识地对他点了点头,“干得好!”我说道。
随后我们的士兵将芦苇荡里人类尸体拖出来的一部分,萨尔诺斯也在这种情况下复活了他们。这一幕很震撼,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
但是接下来的几天里他身上的那些烧烂了烧毁了的皮肉就开始往下掉,一块块地往下掉。直到有一天他肚子上的皮肉再也承受不住他原本就已经腐烂了的内脏而彻底……
淌了出来。
当然不是爆出来,还没那么大劲能爆炸。而看着淌了一地的萨尔诺斯却略显木讷。他跟以前我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有点不太一样了。
他只是看着拖在地上的肠子跟……呃……那一滩玩意。当时他的胸腔跟腹腔其实已经完全分离了。他的肺要不是有气管吊着也下来了。
它胯下的马还在前进,他就这么扭头看着自己的内脏,看了几秒钟后他伸手将……它们……掐断了。
仿佛那些不是它身上的玩意。
而随后的那天夜里失去了腹腔内几乎所有脏器的它开始抠腹部斜肋周围的皮肉。他的样子……是把他比喻成猩猩猴子呢?还是什么别的……
我没有打扰他,那时候的他也几乎不跟我说话,只有我跟他发出一些指示,他就听着然后去做。他那个样子是所有巫妖里最特殊的一个。
而且这个家伙后来越来越喜欢研究那些血魔法……啊,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
我们跨越了索多里尔河到达东威尔德的河东地区,当时那两支队伍在河东并不比我们更有成绩,主要是遇到了两股力量的抵抗。
第一股力量是雷蒙德·乔治勋爵组织的抵抗军,当时他们没有披着血色十字军的战袍,但是这股力量自始至终给我们带来的麻烦一点都不亚于莫格莱尼。
另外一个则是带着一部分精灵一直打游击的那个叫纳萨诺斯的家伙。
这个家伙曾经在奎尔萨拉斯算是培训过吧,我听书是这样,但是这个家伙其实是雷蒙德·乔治勋爵领地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领主。
这个纳萨诺斯有自己的庄园个领地,虽然很小,而且说实在的是个穷地方,他所处领地的情况只能说明一点,这人在雷蒙德·乔治勋爵那其实算不上什么人物。
但是就这么个鸟人竟然还跟希尔瓦娜斯认识,不仅认识而且这个家伙还是女王的……贴心小棉袄。
他的历史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杀死这个家伙的时候他身边确实是有精灵的。
在我们赶到达隆郡领地的时候巴罗夫公爵跟他的搭档莱斯正跟人对峙。当时跟他对峙的就是雷蒙德·乔治勋爵的军队。
达隆郡这地方其实地形很一般,这里地势不平,坑洼很多,而且山地上石块太多,这种破地种什么作物收成都会很一般。但是这里的村庄是一点都不少,达隆郡里的男人在整个河东地区来说我不得不伸出大拇指给他们一个称赞。
贫瘠的土地上养育着很多人,他们的村子都不小。当时莱斯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战斗,虽然人类士兵是撤退了,但是巴罗夫的军队也并没有占得什么便宜。莱斯说他们的队伍里有不少魔法师和牧师!
我只想知道圣骑士多不多,得到的答案是不多,但是不怕死的战士多,他们的牧师更不怕死!而队伍里的魔法师则一直跟在牧师身边。他们的队伍一直是在干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活。
于是我让传令的石像鬼立即去找阿拉基,我又种感觉,只要攻克了他们,以后河东在河东的发展就完全是轻而易举了。
巴罗夫告诉我这支队伍里的统帅是雷蒙德·乔治勋爵,说实在的最初我对这个人是一点印象都没有。这种人估计在当年的洛丹伦都挤不进前二十桌去,但是就是这种人才狠,虽然我准备了好几次可是在遇见他率领的军队时我也还是吃了点亏。
当我们的瑟尔林带着憎恶大军赶到的时候我们其实已经跟雷蒙德·乔治的军队对上了,那场战斗发生在达隆郡西北的一个小镇里,其实那个镇子对我们来说战略意义并不大,但是我把他选择了跟雷蒙德勋爵初次交手的地方。我的意思是如果可以我更愿意再放火烧一回。
那是个晴朗的下午。
我的眼睛失去了颜色,但是并不妨碍我感受光的温柔。
我喜欢冬天的原因就是因为中午和午后的阳光,那种明媚总是让我感觉这美丽的时光会转瞬即逝,用不了多久就会天黑。我并不可惜这一天又什么都没做又浪费了一天的时间,而只是为这短暂的美丽而感觉惋惜,也就是这短暂的美丽才显得弥足珍贵。
只不过那天下午我没有太多的心情去感受午后阳光,战斗进行的挺艰苦,巴罗夫告诉我他对达隆郡这个地方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这个地方不光贫瘠但而且这里的人性格也都比较古怪。而越是古怪的人往往性格上就越顽强。我同意他的说法,而后来也确实证实了。
这群家伙很猛,而其中出现的一个人更是成了那场战斗的噩梦,那个人的名字我记得。
叫冈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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