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尘能察觉陈丹阳没有说谎,这人面善不说,身上有一股正气,而且相比略为稚嫩的陈芷珮和陈宏,明显沧桑成熟很多。
他的右手手指上有很明显的厚茧,茧疤颜色深沉,是那种磨了又生,生了又磨,还出现过伤势,才形成的血色暗沉。
高原地区,常年摸枪,血泡和冻疮都很容易摧残军人脆弱的手。
这个人实力不弱,穿着却很简单,里面是普通的汗衫,领子有点磨破了,外面是一身洗的发白的作训服,脚上一双回力鞋,现在的天气倒是不冷不热。
不像躺在地上那个郑三爷,脖子里露出一根拇指粗的金项链,手指上还套着一枚秧苗绿接近正阳绿的翡翠扳指,鞋子虽然是某品牌的Air系列,却不是一双,骚包得很。
李尘以前宿舍有个高富帅二代,不学无术,天天就是炫耀自己的鞋子多少钱,收藏了多少牛匕的限量款鞋子,后来忽然有一天骚不起来了,老头子进去了,连带他也被强制开除了。
不多时,陈芷珮和陈宏就带着难民们出来了,有几个原本就受伤的,简单包扎了一下,被关在这里后,因为李尘下手又狠又快,除了少数几人在上缴物品的时候挨了几拳几脚,没有人再受伤。
陈芷珮一条简单的牛仔裤,显得腿又细又长,还绷得笔直,上身是一件好看的体恤,胸前有一对卡姿兰大眼睛的那种,蠢萌蠢萌的。
陈宏就是个中二少年,肥胖,表情木讷,憨憨的。
“小兄弟,我们先离开这里,出城再说吧。”
于是,一百来人便逃出了库房,郑三爷所在的势力叫牛头山,地势险要,人多势众,光是武者就有不下十几人,还有一些术士,众人在这里杀了人家二十人,很容易引来报复。
这些情报,还是一个月以前的了。
陈丹阳三人知道一条畅通的下水道通往城外,比走地面废墟要安全得多。
城市废弃几个月了,下水道里也干涸了,除了有点臭味,要打着火把赶路,倒是比地面废墟安全多了。
一路上,三人也对这个既不是术士,也不是武者,却力量惊人,在废墟中顺路救了一个婴儿,刚才还仗义出手的李尘颇有好感。
李尘本身的战绩,倒不是特别惊人。
陈丹阳一人杀十个普通人非常容易,就连陈宏都能同时对付好几个普通贼人,再多就危险了,这些贼人能吃这碗饭,也是灾变中受益不小的,比起最普通的难民,身体素质强很多。
至少吃得饱,睡得好,穿得暖。
尤其是武者们开始传授给这些狗腿子一些武艺以后,虽然没有产生内力,但也算是武夫了。
可这家伙,一个人杀了十二个,几乎是一气呵成。
这种杀人效率,一般的准武者肯定比不上。
李尘也没有遮遮掩掩,一边装作羡慕武者术士,一边说自己似乎觉醒了一些后天的神力。
陈丹阳倒也不觉得奇怪,总有人天赋异禀,灾变以后,多多少少都发生了一些变异,除了武者和术士这两个最主要的流派外,也确实有人后天生神力,也有人忽然跑得特别快,能一口气从蓉城跑到梅城,速度还很快。
那可是一百多公里。
“这些牛头山的山贼,真是丢尽了现代人的脸,落草为寇不说,还把梅城当成了他们捕捉奴隶,搜寻物资的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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