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男神从吓哭密室NPC开始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六十三章 暴击收获(2/2)
    “哈哈哈!你果然是在狙击佃农。”

    “话说你这样欺负同事真的好吗?”

    “要不你再换个小号?好好给佃农上上课?”

    “不过你们有没有发现,佃农的进步好像真是挺明显的。”

    “进步再快有什么用?还不是被史莱姆按在地上摩擦。”

    “我都迫不及待想要看看贝塔杯的时候,佃农是怎么光速白给了。”

    “你要是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看到直播间观众、弹幕还有礼物是越来越多,史莱姆是笑得更加灿烂。

    可惜他没有合适的小号,要不然他还真想继续狙击吴鸣。

    不过这样也好,热度多少是蹭到了一点,等到贝塔杯的时候,他再追着吴鸣杀。

    绝对能够成为比赛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到时候自己的热度肯定会更高。

    另外一边,少了史莱姆的狙击后,吴鸣的游戏体验确实提升不少。

    不过哪怕在被狙击时,吴鸣其实也没有太过在意。

    虽然总是被击杀的一方,但是凭借不断积累的游戏技术,他从史莱姆身上也学到一点东西。

    比如走位,比如英雄技能的使用时机,还有投掷物的使用等。

    哒哒哒——

    一阵激烈的交火后,吴鸣终于是击杀了最后一名对手,第一次成为“守护者”。

    “喔!666!农爷牛逼啊!”

    “总算是拿到守卫者了,没了搅屎棍后游戏体验支线上升。”

    “你说的搅屎棍是谁啊?”

    “大家都懂就好,没有必要说太明白。”

    “这么快就拿到守卫者,不知道是农爷运气好还是技术好。”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两者都好呢!”

    看着吴鸣从菜鸟一步步打上来,最终拿到一局游戏的胜利。

    虽然只是在青铜段位,但很多直播间的观众只觉得比自己拿到守护者还要高兴。

    而大家一高兴了,不仅弹幕等开始激增,连送礼物的人也变多了。

    与此同时,吴鸣的脑海中也响起系统的提示声。

    【叮!贡献宿主获得一局游戏的胜利,并触发暴击收获,游戏技术+999。】

    【由于触发暴击收获,挑战任务提前完成。】

    游戏技术一下子提升这么多,吴鸣能够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双手变得暖和起来。

    眼睛也能够感受到一阵清凉,大脑中有关游戏的一些想法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手速、反应能力、意识、视力等职业选手所需的硬实力,瞬间被吴鸣所吸收。

    如果现在吴鸣再对上史莱姆的话,对方绝对不可能再赢得那么轻松。

    因为如果按照系统的划分,现在吴鸣的游戏技术也达到大师级,也就是职业选手级别。

    并且系统能力的每个等级划分,比现实要稍微严格一些。

    所以吴鸣现在的游戏技术,哪怕放在职业选手中,也算是比较厉害的。

    他开始复盘自己之前的游戏,发现可以改进的地方简直不要太多。

    活动了一下双手后,吴鸣再次开启一局游戏。

    这一次吴鸣从落地拿到枪开始,就充分体现出他职业选手的实力。

    走位、意识、判断,根本不是这个段位的人能够比拟的。

    特别是远距离狙击的时候,角色每一次扣动扳机,子弹都能精准地落到目标的身上。

    哪怕不能够把对方给爆头,也能够把对方的护甲给打残。

    “卧槽!这么远都射中了?”

    “这是手感来了吗?”

    “这不是手感好吧!这是换了个人吧!”

    “农爷你要是被夺舍了就眨眨眼。”

    “关了吧!没意思,要是被举报的话,说不定还要进去喝茶。”

    “有没有一种可能,农爷之前都是在演,逗我们玩呢!”

    “那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农爷是算到史莱姆要来狙击,所以装菜鸟麻痹对方呢?”

    “嘶——此子恐怖如斯,断不能留!”

    可惜这一局游戏吴鸣运气不好,被好几个人给包夹了。

    他就算实力再强,也是双拳难敌四手,拿了个第十名。

    但除了那几个包夹他的人外,剩下的人头几乎都是吴鸣收割的。

    一局游戏下来,吴鸣击杀了差不多十五名玩家,很多直播间的观众都被震惊到。

    确定自己的游戏技术不会拖后腿,吴鸣打开贝塔杯的报名页面,几乎是踩着点报名。

    不过由于吴鸣是独自一人报名,加上报名的时间又晚。

    所以他的两名队友是贝塔站给安排的。

    在看到吴鸣的两名队友后,吴鸣的粉丝顿时不淡定了。

    “卧槽!贝塔站是什么意思?欺负人吗?”

    “不想农爷嬴就直说,不用这样弯弯绕绕的。”

    “说不定这两名主播是贝塔站想推的呢?”

    “不可能。我去了解了一下这两名主播,纯纯的新人,连个公会都没有。”

    “农爷这下子难顶了。”

    也不怪吴鸣的粉丝激动,因为吴鸣的这两名队友都是虚拟主播,还都是妹子。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