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乘风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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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第三天
    今天的午饭是焖米饭,菜是一路采摘的蕨苔,拿盐水烫煮之后,下油翻炒,然后和红烧肉罐头和午餐肉烧到一起,加水加盐,焖出一大锅。

    蕨苔有滑滑的黏液, 舀一瓢盖到饭盒的米饭上,就是蕨苔烧肉盖浇饭,那滋味也是绝美。

    又是家里难得吃到的一道菜,所有人都吃得赞不绝口。

    吃饭前大家就已经玩开了捉迷藏的游戏,闫霄已经玩得上瘾了:“快吃快吃,吃完接着来!我想到一个藏竹棍儿的好地方!”

    周至就感觉好笑:“虽然我说过竹棍代表缩小了的我们,但是你跟咏梅连这都要钻一个洞是不是就过分了?一找就被一窝端!”

    “那是他脸皮太厚!”何咏梅的表情和语气严重脱节, 早就暴露了内心的欢喜。

    “那片悬崖那么危险, 我要保护咏梅,敌人来了我先上!”闫霄说得特么要多义正辞严有多义正辞严。

    周至看向刚刚玩游戏那个崖壁,对于小竹棍儿们来说,那里的确可以算是悬崖峭壁万丈深渊。

    “你龟儿骗人代入一套一套的!”周至不由得哭笑不得:“你才该写书!”

    不带女生去钻竹林是因为竹林里的蛛网,笋壳上的小毛毛,会让人非常的难受,而且出笋的地方还有可能有危险,毕竟好菜谁都爱吃,包括山猪和黑熊。

    好笋出在背阴湿地的最好,夹川有个说法叫“阴山笋”。

    箐竹林子连山连片,长得很密,人钻进去不但闷热,还容易迷失在里面,因此不能乱进。

    方法就是找到一段拦山路, 钻进去只走上坡,这样就算迷路,回来只管下坡, 最终一样会回到路上。

    现在当然用不着,一路掘笋,掘了凑一小堆,本身就是路标。

    但是密不透风的竹林湿度很大,又热,除了要防止刚刚的那些,还有非常重要的一条——防中暑。

    周至和穆如云、杨和都带着泉水和金灵丹,仁丹,随时含在嘴里。

    晃荡晃荡水壶,感觉喝得差不多了,周至坐在坡上砍下竹子,剖成篾条,然后开始朝山下溜。

    将箐竹笋一捆一捆地扎起来,推着下山,等到从林子里钻出来重新回到路上,湿透的衬衫被山峰一吹,顿时感觉全身无一处不清凉。

    在山下整顿了一下收获,这里就是四五十斤。

    不一会儿穆如云跟杨和也溜出来了,穆如云那里六七十斤, 杨和那里也差不多。

    虽然一半是笋壳, 但是也不能剥, 不然会坏掉。

    “有点多。”杨和感到惋惜:“我们乡上哪里有这么多笋哦……”

    “白米乡离城近,过河就能换钱。”周至说道:“这里不行。”

    “那是,做成烟笋都只能送到福宝镇。”但是穆如云对家乡的特产并不可惜,甚至有些厌恶:“我不太喜欢这个,小时候真的吃伤了心了。”

    这应该是实话,城里能够算作山珍的东西,林场这里只能算家常菜,产笋的时节几乎从早到晚顿顿都是这个,酸笋泡笋凉拌笋炒笋汤笋……

    这样的日子周至也有体会,乔老爷一次带他回老家,半个月时间里,将玉米的所有做法都吃遍了。

    因为没有什么招待,吴幺爸儿除了正餐变着花样的做玉米,每天早上还煮一大盆,摆在灶台那儿。

    娃子们出去疯玩了回来,想吃就捞起来吃;吃不完的就晚上喂猪。

    半个月后从山里出来,周至基本不再碰玉米。

    有人问起周至就会说:“我这辈子的玉米,已经在半个月里吃完了。”

    那真是换谁都得伤心。

    三个人又将竹笋重新捆扎了一次,砍来几根粗竹筒当扁担,将竹笋挑了回去。

    回来发现崖壁水气重的那一边,青苔都已经被挑下来了一大片。

    那是闫霄的杰作。

    大家将竹棍藏在青苔里,结果闫霄当猫,直接将那一整青苔给刮了,剩下几个小洞,也全给塞上小石子儿。

    因为找不回自己也算输,只两分钟,闫霄就让所有藏的人全军覆没。

    这是已经杀疯了,连这种大规模非人道的杀伤方式都用上了。

    回到崖壁第一件事三个人就是脱衣服,脱到只剩下内裤,躲在水缸的后面哗哗往自己身上浇水,先冲去一身的蛛网笋壳毛,三个猎食者才算是舒坦了下来。

    身上在竹林里露出肉的地方,除了脸上好点,到处都是竹枝划出的红色伤痕。

    然后才是去翻找干燥衣服转到崖壁后边换上,回来开始剥笋。

    “你们搞了好多啊!”一百多斤鲜笋堆那儿还是非常壮观的,大家已经围观了有一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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