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贫道不想封神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一百五十九章.三无真人申公豹的恨意!(2/2)
    黄飞虎觌面难回,只得向前。

    只道:“末将自别太师,不觉数载,今日又会,不知冤屈何时方可伸明。”

    闻仲知道黄飞虎也是受了委屈的。

    可投西岐就是不对。

    如今正好拿他来当典型作文章。

    因当头怒喝:“满朝富贵,尽在汝黄氏一门,不想你等一朝负君,造反助恶,杀害朝廷命官……如此逆恶贯盈,居然还来强辩!”

    命左右:“哪一员将官先把反臣拿了!”

    左哨上邓忠大叫:“末将愿往。”

    说罢,走马摇斧,来取黄飞虎。

    殊不知。

    这一动,大战一触即发!

    黄飞虎见邓忠杀来,纵五色神牛,手中长枪横击直扫而去。

    此时张节使枪来助邓忠。

    ——被周营大将南宫适敌住。

    陶荣使锏,飞马前来助战。

    ——被武吉抵住陶荣。

    两阵上六员战将。

    三对交锋,难分胜负。

    辛环见三将不能取胜,心下焦急,把胁下肉翅一夹,飞起半空,手持锤钻,望申公豹打来。

    ——却是想着擒贼先擒王,只消拿下对面主阵的“姜尚”,一切便皆成定数。

    周营众将见成汤营里飞起一人来,虎头冠,面如红枣,尖嘴獠牙,狰狞恶状,许多都不由得一惊,不知是来了个甚么妖怪。

    申公豹一脸淡然。

    心想这货不修武道,亦不通道术,仗着一身气血居然就敢来打自己,真是不知死活。

    却是预备等这货来到跟前,甩出打神鞭,狠狠抽上几鞭。

    (PS申公豹:打神鞭这玩意吧,虽然限制颇多,很多时候就是个坑爹玩意儿,但坚硬程度还是可以的,毕竟是先天灵宝极难损坏,用来砸人很是合适。)

    但申公豹想得虽然非常美好,可他手下的人却没给他这个机会。

    只见那早就在一边耐不住了的黄天化催开玉麒麟,一声大喝,浑身肌肉隆起,用两柄银锤,抵住辛环。

    任凭辛环如何施为,都无法绕过黄天化。

    闻太师见黄天化坐玉麒麟,身上隐隐绽放玉清仙光,知是玉虚门人。

    便知辛环虽此时与这小将战住,可却非长久之计,时间一久必然败下阵来。

    自己必须尽快结束战斗。

    因催开墨麒麟,使两条金鞭,朝着申公豹便冲杀过来。

    申公豹不慌不忙。

    心想自己再不济,那也是本尊的化身。

    与区区一名地仙交战,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所以满不在意地取出兵器,只待闻仲近前。

    但……

    当闻仲真正进前时,他发现自己错了……

    那闻仲的鞭法甚利,乃碧游宫秘授,有风雷之声,久惯兴师,四方响应,一旦施展开来,越阶而战不是问题。

    其手中两条金鞭,也不是其寻常使用的大王金鞭,而是当年下山之时,金灵圣母所赠灵宝。

    ——此宝乃是当年通天教主收三霄之时擒下的擒下的四条恶蛟之二化成,在碧游宫中炼制,按阴阳,分二气,威力甚大。

    (PS通天教主:哈哈,想不到吧,当年我收三霄之时,这三个娃正被恶蛟追杀,贫道我便收了徒弟还将这几条恶蛟废物利用了。

    道行最高的那两条大罗之境的蛟龙被我炼成了金蛟剪,道行比较低的两条太乙之境的蛟龙就成了这雌雄双鞭了。

    只是我这炼器的功夫比元始那厮还是有所不如,不然金蛟剪不会达不到后天至宝的级别,雌雄双鞭也不会止步于中品后天灵宝。)

    不消一时。

    申公豹便落入下风。

    他这具扮演师兄的分身道行虽高。

    可奈何在阐教中不受元始天尊待见,灵宝没有,就连道法也只是传了人手一份的玉虚法,活脱脱是第二个三无道人。

    “姜子牙,你纳命来!!”

    这时,闻太师忽然将雌鞭架住打神鞭,把雄鞭祭在空中。

    申公豹躲避不及。

    被那鞭在空中打将下来,正中肩臂。

    一下被打得翻鞍落骑,又疼得龇牙咧嘴。

    当然,也不一定就是疼得……

    (PS申公豹:恨!我真的好恨!若非师尊不公,因我乃异类得道而不肯授我神通、道法、灵宝,今日我怎会受此之辱?)

    “好机会!!”

    闻仲见“姜子牙”落骑,眼前一亮。

    忙催开座下麒麟,要来来取首级。

    彼时一杆燃烧着熊熊烈焰的长枪横在了他的面前,又闻一道清脆的声音传来。

    ——正是哪吒!

    哪吒登风火轮,持火尖枪而来!

    照着闻太师面上就是一枪探出。

    闻太师脸色一变,忙舍了“姜子牙”,将金鞭来挡火尖枪。

    “铛~!”

    只闻金铁交鸣之声。

    两人皆倒退而出。

    哪吒眼中闪烁起兴奋的光芒。

    又取出一杆火尖枪。

    双手并用,再次朝着闻仲杀去……

    (大佬们,求下推荐票,月票,谢谢了)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