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实际上嘛,卫所屯田大多无法自给月粮,所以一般都是要由当地附近的府县提供部份月粮,这个比例,普遍是卫所自给四成,地方供给六成。
而任何制度,经过了近三百年后,也早就荒腔走板,被人研究出各种漏洞钻营了。
明代户籍分三等,民军匠,民籍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力士,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
以业著籍,依籍应役。
军人家庭是军户,军户承担兵役,军籍世袭,一朝当兵,终生为伍,父死子替,世代沿袭。
三分城守,七分屯种。
大明还发明了南人而北,北人而南的军士南北互易戍守制度,导致士兵们水土不服,逃亡加剧,后来虽有许多大臣建议自后清出军丁,各就附近。但是实际上,情况没多少改变。
军士南北更戍,家乡与戍地相距万八千里,道路艰难,还得带着妻儿,甚至官府还不给置办衣装提供盘缠,更加剧了逃亡。
这些外地军兵来到戍地驻守,却还得忍受着卫所武官们的盘剥,在洪武年间就不止一次发生过卫所屯戍士兵大量饿死的事情。
明初实行卫所屯田,每个军士发给屯田一份,其数目三十亩五十亩到一百亩不等,屯田军士要交纳籽粒粮,规定纳正粮十二石,余粮十二石。正粮归军士自己用,余粮上缴,作为本卫军官俸粮。
但二百多年来以来,屯田制度大坏,各地勋王权贵、勋戚官僚、卫所武官们都在疯狂的侵占卫所屯田和以外的田地,屯田大量流失,边镇将领又侵占屯田,私役屯军。
好田肥地大多被侵占,剩下的贫瘠之地也不多。
到后来,军户们的负担越来越重,不仅仅是屯田减少,更重要的还是各种劳役摊派越来越多,于是军户逃亡越来越严重,那些屯田也越发没人种了。
弘治年间,报告说卫所官旗势豪军民侵占盗卖,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屯田本不得买卖,但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大量买卖了。
等到了正德年间,附郭屯地,每归势要。
等到嘉靖末年,屯田已十亏七八。
屯军失去了屯田,却仍还要交籽粒粮,然后各种劳役摊派繁重,籽粒所收百不及一,可定下的任务却不变,于是妻儿挨饥受冻,军不聊生。
屯军活下不去,大量逃亡,籽粒粮没缴纳,城守兵也就没了月粮。
到了后期,地方官府负担的那部份月粮,也一样经常拖欠,城守兵长年拖欠月粮,于是也纷纷逃亡。
所以说卫所制度崩坏,卫所兵不能战,最关键的就是屯田制度崩了,于是就全盘崩了。
朝廷年年清钩军丁,抓捕逃亡军户,可根本是治标不治本。
到了明末,卫所军户生活的跟乞丐一样,地位低下,生活没有半点保障,大多都沦为了那些勋戚、武官等的佃农,那些城守兵,也逃亡缺编严重,军官们也只能养少量家丁维持。
“现在严州守御千户所还有多少军户,有多少城守兵,多少屯田兵,卫所有多少屯田?”
刘穆叹气,“一笔糊涂账了,账都是假的,现在实际情况上千户所的屯田基本上没了,就剩下一点贫瘠土地,城守兵也没几个了,至于屯田兵更是逃亡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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