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近过的还好吗,我故事里的那个她,元南的冬天很少雪,但不影响它们开着花……”
“小薇薇,我又给你写信了,没想到吧。”
“其实我也没想到。”
“我本以为我不会再与你写信,毕竟求仙失败,我已经是一条败狗。”
身前桌上,是一沓信纸。
魏朝雨将信纸展开,一字一句的读下去。
待看到“败狗”二字,她内心一颤,莫名有股酸楚涌了上来。
“如你所见,我失败了。一个从小村落中走出的泥娃子,并不具备灵根。跋山涉水来到宗门面前,对方轻轻一挥手,便无法抗拒,只得下山。”
“或许我早该抛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好好读书,或者经商。”
“真羡慕你啊,家境富裕,人又善良。我猜,你一定是一个非常温柔,说话楚楚动人,眼中含着星辰一样的女子。”
“你从未告诉过我你的真名,不过,薇薇这个名字很好听。像是微微春风,微微细雨……”
“十五岁时,我梦想天天大鱼大肉。”
“十六岁时,我梦想能娶一个漂亮婆娘。”
“十七岁时,我梦想成为一名修士,无所不能。”
“如今十八,梦醒了,我思考了很久。忽然很想,很想见你一面。”
“毕竟这路遥马急的人间,我不知你能记我几年。”
噗通!
魏朝雨心头一跳,顿时感觉脸颊有火烧之感。张嘴便想说些什么,接着意识到这只是一封信,并非真有人坐在自己对面。
她美眸中异彩流转,起身在屋内踱步。
未曾谋面,仅仅依靠文字,便搅的她心乱如麻。
这小子……这十八岁的小子……
怎得如此会说话。
还“路遥马急”“记我几年”。
这小流氓痞子,不知跟谁学的这套。
先前那般写信往来不好吗?
手指捻动衣角,轻咬贝齿。
娇嫩欲滴的脸蛋十分想要克制表情,可怎么也控制不住略有上扬的嘴角。
在修为被废的这段日子,天知道她是怎么熬过来,又是依靠互通信笺而重拾信念的。
上一封信,得知对方准备踏上仙路,不再与自己通信时,她着实惆怅难过一阵。
那种失落感是她从未体验过的。
所以说,习惯确实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她调整好心态,重新坐回到桌前,继续向下看去。
“正好,因为一些原因,我最近也来到了云津城。”
“明日清晨,云津城中心的石碑处,我在那里等你。”
“我会穿一身黑色衣服,静静站在石碑前。”
“你如果想见我,请头戴轻纱,让我在人群中一眼能够看到你。”
“你若觉得我此举太过唐突,那我们便不见,保持笔友关系。”
落款人:周星星。
“要不要去呢……”
若真是个大家闺秀,见“网友”这种事,世俗道德约束下,很难说能否真正鼓起勇气。
她倒还好,毕竟是个假千金。
魏朝雨所担心的,是信件中的美好,会在见到真人后轰然破碎。
十八岁男生……
流着鼻涕,皮肤黝黑,在田地里健步如飞?
背着书箧,文质彬彬,一捧书卷之乎者也?
一个又一个形象从眼前闪过,接着被魏朝雨抛出脑海。
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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