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我真没想当人皇啊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333章壕无人性陈非寒!(2/2)
    李掌柜:“……”

    “哗众取宠!”

    洛羽眼皮直跳。

    “你要有这能力,为师都能笑醒。”

    俞江天却道:“他这么一搞,咱们这场拍卖会收入至少提升两成。”

    洛羽嘴角抽搐,虽不愿承认,但陈非寒还真的间接帮了他们很多。

    “有趣。”

    一直没什么生息的源希言都是嘴角一勾,饶有兴致的看向陈非寒。

    “这……”赵白龙和袁野面面相觑,被恶心的不行的同时,也忍不住浮现庆幸。

    差点就被坑了啊……

    幸亏有郑血巫,好兄弟啊……

    而这时。

    砰!

    郑血巫一下就是砸碎了身前的桌子,满脸暴怒。

    他…又一次被陈非寒耍了!

    曼陀罗刀和龙窟剑作用差不多,但他却是花了超过一倍的价格拍下龙窟剑,这让他忍无可忍。

    “你找死!”

    郑血巫一字一顿,血气化剑,直指陈非寒。

    但。

    陈非寒周身气息一荡,就是碾碎血剑,对着李掌柜道:“之前六百万,现在一千六百万,总共两千两百万,他肯定没有这么多荒石,可别让他跑了。”

    众人嘴角抽搐,这人是真的贱啊!

    李掌柜也眼皮直跳,自认八面玲珑的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郑血巫又想动手了。

    但也就在此刻。

    “郑公子,还请息怒。”

    温柔的声音忽然响起。

    众人一激灵,只觉如沐春风。

    只见白鹤神女,百花神女联袂出现,顿时让拍卖场都明媚了一分。

    郑血巫一滞,见两神女出现,终究是忍住了。

    百花神女隐晦看了眼陈非寒,有些好奇,但很快收回视线。

    接着,百花神女轻笑道:“来者是客,郑公子生气,显然是我们招待不周,青樱在此先赔个不是。”

    “神女无需如此。”

    郑血巫神色稍缓。

    “至于郑公子拍卖之事,拍卖会有规矩,青樱也不好随便更改,不过此事不急,我们都相信郑公子绝不是言而无信之人。”

    百花神女浅笑。

    陈非寒乐了,这是要郑血巫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啊,偏偏郑血巫还无法反驳。

    果然,郑血巫一脸便秘的表情,偏偏还得强颜欢笑。

    而这时。

    白鹤神女瞥了眼陈非寒,接着道:“虽竞价是个人自由,但我还是希望各位不要随意竞价,白溪先在这里谢过。”

    “神女既然如此说了,我等自然会遵守。

    若是某些人不愿意,就别怪我们不客气,请他出去了。”

    战天宝大笑附和,更看了眼陈非寒,透着警告。

    “呵。”

    陈非寒撇嘴,眼眸轻蔑,一副‘看舔狗’的表情。

    战天宝一滞,冷声道:“你什么眼神?”

    “你看到啥,就是啥。”

    陈非寒呵呵。

    战天宝眼眸骤寒,还想说什么。

    但。

    “战公子,叶公子,和气生财。”

    百花神女浅笑。

    “不足与谋!”

    战天宝冷哼。

    “快开始吧,我是来拍卖的,又不和他们一样,别有所图。”

    陈非寒不耐烦。

    不少人脸都一黑,这是开地图炮了啊。

    “那行。”

    百花神女笑容依旧,没有丝毫变化:“那么接下来就由我和我师姐主持这场拍卖,所剩拍卖品也不多了。”

    众人一怔,旋即轰然叫好。

    毕竟能多看看神女,也是能愉悦心情以及养眼的事。

    百花神女看了眼白鹤神女,后者点点头,纤手一划。

    下一刻。

    轰!

    一口青铜丹炉骤然出现。

    众人呼吸顿时一滞,因为感受到了极其恐怖的魔性。

    只见青铜丹炉上绘刻古老的仙与魔,是一副群魔弑仙图,极其恐怖。

    “此丹炉虽然魔性十足,但亦是残仙兵,更是能炼制残仙丹的丹炉。

    不过据我们探查,这丹炉应该也能炼制魔丹。

    此炉尚未开启,但其中定有炼制好的丹药,或许其他重宝!”

    百花神女一指青铜丹炉,正中间刻有两字‘大仙’。

    白鹤神女继续道:“仙炉聚魔,必然不凡。

    虽不知里面是何物,但有一定几率是份大造化!不过因其不确定性,此物自由竞拍,不设低价!”

    “好了,开始竞拍吧。”

    百花神女接着笑道。

    唰!

    一直极其随意的周南妖骤然睁大眼眸,其中有古老的纹路在转动,看了稍许,他传音:“希言,此物可拍下。”

    源希言一怔,旋即眼神凝重了一分。

    既然周南妖说了,那么这大仙炉中的宝贝估计极其不凡!

    而这时。

    陈非寒瞳孔也剧烈收缩,差点站起来。

    因为大仙炉出现的瞬间,陈非寒体内的神魔虚影竟是颤动了下。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