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青春遇上藏青蓝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164章 武大郎和潘金莲(2/2)

    这时候,与其再给自己压力,倒不如转移注意力,放松一下。

    “请问大家都看过《水浒传》吗?”

    在“一战到底”群里,突然有一个昵称为“梁轩辕”的人,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当然看过!”,刘念用秒回的速度,在群里答道。

    “废话,四大名著之《水浒传》都没读过,还算是华夏人么?”,跟在刘念后面回复的人,昵称叫做“马勇辉”。

    “是的,高中毕业了,要是连《水浒传》都没读过,那这九年义务教育,十有**是白念了!”

    “不如让洒家,一拳给你轰上天!”,一个昵称为“王智韩”的家伙,跟在后面表态。

    “读过就好,我有一道面试题目,不太能想明白,希望得到各位的帮助!”

    “还望大家不吝赐教!”,“梁轩辕”说道。

    “你尽管问!”,“马勇辉”答得豪气干云!

    “能答上来算我输!”,刘念跟在后面,活跃气氛道。

    “梁轩辕”也不和大家客气,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既然大家都看过《水浒传》,那么想来对潘金莲和武大郎这两个角色,应该不陌生。”

    “假如,题目里问的是假如。”

    “假如潘金莲,误将白糖当砒霜,给武大郎吃,排除偶然拿错的形。”

    “又恰好,武大郎有重度的糖尿病,潘金莲对此没有特别认知。”

    “武大郎在服用后死亡,请问按照当今的法律来说,潘金莲有没有罪?”

    “梁轩辕”问题问完,群里一片安静。

    半晌,刘念才打出了一串省略号。

    “马勇辉”仿佛就喜欢,跟在刘念后面说话,在群里发道:“你这确定是面试题吗?”

    “怎么看看这那么像,法律考试的题目?”

    “是的,这是一道水木大学,自主招生面试题!”,“梁轩辕”肯定地回道:“但我没有答案,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又是一片死寂……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昵称为“周航”的人,用比较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这个问题,如果真的在面试题里出现,也不算太难。”

    “考查的就是一个人的基本判断能力,和法律常识能力。”

    “我认为,潘金莲既然认识到手里的东西,能毒害武大郎,并将其致死。”

    “实际行为上,也造成了武大郎的死亡。”

    “所以,这个故意犯罪,就是妥妥的。”

    “但是,她本想用砒霜毒死武大郎,最后却因为武大郎的特殊体质,用糖毒死了武大郎。”

    “是狭义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被害人的体制,并非介入因素,不影响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成立。”

    “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潘金莲这就是故意杀人,而且是既遂!”

    “周航”一番话说完,刘念马上叫好。

    好几个人跟在后面,刷:

    “六六六!”

    “话不多说,送你一句乘法口诀:三六一十八!”

    “真六啊,兄弟!”

    “……”

    尽管高中三年,很少接触互联网。

    但钟小虎还是知道一些,常见的网络用语的。

    “六”,就是在今年,刚兴起来的一个网络用词。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