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起来吃吧。”安妄欢直接掀开被子,准备起来。
“不行,你又发烧了,还是要躺着休息。”顾朝雨不赞同的看着安妄欢,同时也将对方的被子按住,不让安妄欢起身。
“我是真的没事了,不行你试试体温。”安妄欢抓起顾朝雨的手,放到自己的额头上,笑嘻嘻的看着他道:“你看吧,温度正常,一点事情都没有。”
“那好吧,我先出去了。”顾朝雨的脸蹭的一下就红了,少女洁白细腻的皮肤就在他的手下,他的手还被安妄欢抓住。柔软的仿佛没有骨头一般的手,还有一些肉窝,看起来十分可爱。那双手比他的手小了太多,也比他的手白了太多。这样的视觉效果之下,让顾朝雨只觉得血液流动的速度更快了。
“他这是害羞了?为什么?”情商太低的安妄欢有些不解,她完全不能体会一个大年处男的感受。耸耸肩,掀起被子,准备下床。抱着碗,安妄欢啃着冬枣出门。看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看来她已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了。
顾朝雨此时正在院子里喂着一只棕毛兔子,那兔子一点都不怕生,就这顾朝雨的手,啃起了菜叶。
“这是你今天早上捉的兔子吧,这是我们晚上的菜吗?兔子我喜欢红烧的。”安妄欢蹲了下来,将没吃完的枣子喂给兔子。
“……好。”顾朝雨愣了一下,他看着吃着安妄欢手里的枣子,完全不知道自己命运的兔子,毫无原则的回答道。这只兔子本来就是捉给安妄欢的,吃了还是养着都随她。
“这兔子真的一点都不怕生呢,摸头也没反应,就知道吃。”安妄欢拽了拽肥兔子的耳朵,对方动都没动,继续啃着枣子。在吃过安妄欢的枣子之后,它就无视了顾朝雨手里的菜叶了。
“我当时发现了一窝兔子,见到我之后都跑了,就剩下它,一直盯着我手里的包子。我喂了一口之后,就一直跟着我了。”顾朝雨笑着说了早上的事情。
他早上山上本来是没有打算捉兔子的,狡兔三窟,不划算。结果没想到,山上不久之后就看到了一窝兔子,在啃草。还没等顾朝雨靠近,兔子们就都跑了,唯独棕色的这只,依旧十分淡定的啃着小灌丛上的叶子。完全无视了顾朝雨,等顾朝雨站到它面前的时候,才看到了对方手里的包子,然后就是包子在哪它在哪。
之后顾朝雨想到了或许安妄欢会喜欢,就用了半个包子将兔子勾了过来。
“还真是呆,长这么大运气真好。”安妄欢点着肥兔子的脸,看着自己的手指陷在了对方的肉里,就觉得特别有趣:“还是养着吧,反正也吃不了多少,怪可爱的。”
‘咔嚓咔嚓咔嚓。’不知道自己小命被保住了的肥兔子,依旧淡定的啃着枣子。
“这么胖,就叫团子,顾大哥你说呢。”在肥兔子吃完枣子之后,安妄欢又放了一个到肥兔子的面前,和顾朝雨商量着名字。
“团子挺好的。”顾朝雨无所谓,只要安妄欢喜欢就好。
“既然兔子养了,那我们晚上吃什么。”为了一会兔子,安妄欢才想起来这个问题。
“我用蘑菇给你炖了点鸡汤,你需要补。”身为上得了山,煮的了饭,还能缝衣服的男人,顾朝雨怎么肯能让安妄欢饿到。
“感觉像是在被包养,有些奇怪。”安妄欢听到有小鸡炖蘑菇,就不在啃枣子了。顾朝雨这个人实在是太靠谱了,打得了猎,下得了厨。在这个朝代,顾朝雨简直就是宜家宜室的好男人。
“要是能养你一辈子,我也愿意啊。”虽然不知道安妄欢说的包养是什么意思,但是要是可以一直养着小姑娘,即使不成亲,顾朝雨也愿意。不过这话也就只能小声嘀咕,要是被小姑娘听到了,吓跑了怎么办。
“恩?顾大哥你刚刚说什么了吗?”安妄欢抬头,她好像是听到顾朝雨有在小声说着什么,就是声音太小没听清。
“没什么,清越为什么会想要生活在这里呢?这里离边关很近,要是战争打起来了,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清河村。”顾朝雨不解,小姑娘之前醒过来说要待在这里,顾朝雨很开心。但是他也看出了小姑娘的身着,虽然衣服看起来普通,但是料子确实极好的。顾朝雨只在榷场的大商人那里看到过,听说一身衣服的布料可以抵得上普通人大半辈子的积蓄了。
由此可见,安妄欢的身世绝对不会很简单,很有可能是商人或者官家子弟。这么一个女孩,跑到边关这里来,顾朝雨能想到的就只有逃婚了。小姑娘是和谁有了婚约,才逃离的吗?
顾朝雨一想到小姑娘有婚约就不爽,非常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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