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那天林大哥烤的兔肉确实蛮好吃的。
对了,今天晚饭时那道松鼠鳜鱼也不错,色泽鲜艳,鲜嫩酥香,酸甜适口……
作为歧王府的三子,萧琦的生活原本是闲适而充实的。
他不考功名,因而不用读书。不缺银钱花,也不用谋生。
正常来说,他睡到午间才会起来,沐浴更衣后便用午饭,再与姬妾调笑一番,下午参加些诗文集会,晚间在画舫上与三五好友痛饮几杯。
这样的生活却萧琦却有些郁郁不得志。
他嫉妒歧王世子萧琼。
身为王子,不过是母亲不同,人家便有一群人围着打转,教授祖宗宗法,训导皇室礼仪。自己却被当成废人养。
一方便,萧琦渴望摆脱这样的散淡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又沉溺于这种安逸。
于是他心中便隐隐有些焦虑。
对他而言,解决这种焦虑最好的办法便是参加文会。
文会这种事,不同于逛青楼那样纯玩乐的活动,它显得像是正途。同时,它又不累。
再加上萧琦身位清贵、相貌伟岸,还擅歌,在文会上极受人追捧。
于是萧琦几乎每日必去。
因林启的事,他歇了两天未去,心中便有些烦躁起来。
这天,萧琦便特意起得早些。
沐浴打扮,着人梳好了头,他便上了轿子,悠悠晃晃地往秦淮河去。
当再度置身于才子俊杰之中,手揽美妓香肩,口中饮着上等的金陵春酒。萧琦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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