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张天翼住在南京他的令姊家里时,喜欢带点稿纸,跑到熟朋友住处去写文章。又有一奇习,就是喜欢用两个指头扯他的下嘴唇。在他写稿子凝思的时候,听人家谈话的时候,必将其下唇连连揉而扯之,愈想或听得入神,则愈扯得上劲。问他为何这样?他笑而不答。后来我查明白了。此习之起,是因为他的下唇的里面破了一块皮,结疤,他即揪着嘴唇,将此疤于牙齿上面揉破之,等到再结为疤,再揉破之。随破随结,随结随揉。积日既久,疤上加疤,遂致长成肉茧。若不揉扯它,就有些难过;若是揉扯它,则颇有趣味。——是这个道理。但是当初既已结疤,又将它揉破做什么?这却没道理可说。杂文作家魏猛克喜躺着看书,同时脱了袜子,自搔其脚丫,及倦而抛书,则将其臭袜子夹人书中,以作书签;及起而整装,则另取一双袜子穿之;及再躺下看书,随手另拿一册,看了一会,又以刚自脚上脱下之袜夹入之。故其床头抛乱的书中多夹着此种奇妙的书签。
我结识老舍先生暨何容先生亦已多年。二位先生皆正正常常,合情合理,想发现他们什么特殊习性,简直无懈可击。近年过从较密,竟被我“把握”到一些些。原来何容先生睡觉喜以被蒙头,如小孩子听了鬼故事之后睡觉者然。又酒后话多,说来说去,反复无已,只是那一句。但此一句必是参透世情,至警至辟之语。老舍先生除每晨必打一套太极拳外,于写稿停笔时必以骨牌“打通关”,以养精神,以助文思。其骨牌置于床上;写了一会,遇着了问题,即离开桌子,坐到床沿上,打一会通关。问题有了办法,立刻丢开骨牌,继续伏案去写,不管通关有没有打通。又嗜食苦瓜。他到敝寓串门儿,自己买了苦瓜带来,托为炒菜佐餐。问是否须放水中漂一漂,漂去它一点苦味。先生乃大惊诧:“就是要吃那个苦味儿!”我试吃了一筷子,其苦赛过奎宁,不禁连刮舌头。
或说,这里所谈的,有些无非是小小的习嗜而己,多还算不得癖,至少不奇不怪。这是可以说的。但也要看发展下去不。比如何容先生,倘若将来在炎天暑热时候,也要弄床棉被蒙着头始能睡觉;比如老舍先生,将来若从苦瓜中提炼出精或粉,以瓶装着随身带着,吃饭时必须于菜及汤中搁它一勺,如平常之放盐放油或放味精味素者然:这时请问以为何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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