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前,“生意经”人的种田人都多数嗜酒,家里总藏着几坛,自用之外,兼以饷客。但近年来却已经没有那样的豪情胜慨,普通人家,连米瓮也常常见底,整坛的老酒更其难得。小酒店的营业一天比一天清淡,大的酒楼酒馆都雇了女招待来招徕生意,上酒店的人大都要先打一下算盘了。只有镇上那些“滥料”的流浪汉,虽然肚子一天难得饱,有了钱总还是倾囊买醉,踉踉跄跄地满街发牢骚骂人,寻事生非,在麻醉中打发着他们凄凉的岁月。
自己在故乡的几年,记得曾经有一时也常爱约几个相知的朋友,在黄昏后漫步到酒楼中去,喝半小樽甜甜的善酿,彼此天海天空地谈着不经世故的闲话,带了薄醉,踏着悄无人声的一街凉月归去。——并不是爱酒,爱的是那一种清绝的情趣。——大概因为那时生活还不很恐慌,所以有这样的闲情逸致;要是在今日,即使我仍在故乡,恐怕也未必有这么好整以暇的心绪了吧?
选自《太白》1935年2月5日第1卷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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