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我们的房东说起吧,她是村里的中等偏上户,有一定的代表性。村干部之所以把我们安置在她家,只因为她的男人出门挣“贷款”去了,家里能挪出一个铺着毛毡的土炕和一条半旧的床单、两床八成新的干净棉被。不过我们马上了解到,那棉被、床单和毛毡全是她在邻近的海晏县金滩乡过世不久的母亲因为怜惜她,背过其他姊妹偷送给她的故物。她的大男孩叫刘文珍,已经十七岁了,五岁时左眼害病,因为没有“闲钱”,至今没有治疗过一次,几乎成了半盲。可是他极懂事,天天挑水、背粪、垫圈,从不问母亲什么时候给他看病。有时清闲了,他会盯着堂屋正中的那张像,久久凝视,直到看得终于模糊了,朦胧了,他才会转身离去,呆呆地伫立着想心思。她的二姑娘刚刚定亲才十天,但受聘的一百五十元“干礼”早已因还债而分文无存,那套准备结婚时穿的外套也已经穿在她身上换不下来了,因为她的旧衣服已经给她的妹妹改做了冬装。
还记得那位曾经既拉板胡又弹三弦的刘进财吗?他就是女房东的丈夫,那个出门挣钱的人。我们看到,那把已经陈旧了的三弦依旧挂在当年挂过的地方,丝弦松弛,一任蛛网尘封,徒作了房中遮住墙窟窿的装饰,惹人怅惘。而那把曾经同样带给他生活情趣的板胡,却做了一副值不了几元钱的眼镜的赔偿——那一天黄风大起,几乎要吹落天边的日头了,他借来一副眼镜挡风,不慎被风刮落在地上摔坏了镜框。在那“一块洋钱,难倒好汉”的岁月里,这位曾经豁出六十元钱买乐器的五尺汉子,到哪里去找那几元钱呢?
独苗儿难活,孤火儿难着。女房东家的情景固然可悲,但石门村里那成排成连的三十以上的光棍汉们,有谁不是生活在悲中之悲里。他们都是庄户人家的一把好手,可就是找不上对象。袁明三,他父亲连续十四年给他托媒提亲,姑娘说了一个又一个,到头来还是“出门一把锁,进门一把火”的光棍一条。那次他父亲去金滩,女方的父母答应了,还说,那就先看看小伙子的品貌吧,只要没什么毛病就能定。老汉满心欢喜。谁知人家探听到石门村的状况后马上反悔了,小伙子去相亲时居然被挡在门外。娶不来媳妇,小伙子只好抛下自己的老人,到外乡外县去做“过门女婿”,这样的男青年光我们知道的就有十七个。至于石门村的姑娘们,大多数都在“只要地方好,财礼可以少”的原则下外流了;其中有八位姑娘作了“换门亲”中的“交换品”,为自己的哥哥或弟弟换回了媳妇。这种缺乏爱情的婚姻当然不是小伙子和姑娘们的所愿,他们何尝没有对爱情的渴求和憧憬?但在严峻的贫穷面前,他们的爱情只能在婚后的漫长岁月里寻找补偿,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呢。难怪石门村的年轻人不像从前那样遇见长辈就下马,遇见老人就起身了,因为他们认为,父辈们并没有给他们留下什么值得珍惜的东西。父辈们感到冤枉:石门村的荒败景象怎么能归罪于他们呢?但他们又说不上或不敢说到底应该归罪于谁,只好代人受过似的在晚辈们面前或明或暗地表示歉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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