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是本政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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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是无情人有情——副册女子们的典型生涯(1)(2/2)
    一是正文里的说法。在第五回,警幻仙姑告诉宝玉:“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两边二橱,则又次之。馀者庸常之辈,便无册可录了。”这说明,所谓的“金陵十二钗”,只有正、副、又副三册,每册十二钗,总计三十六钗。“无册可录”已经堵死了再有簿册的可能。

    二是批语里的说法。在第十八回,畸笏叟评道:“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无论批语里“三、四副”是泛指还是确指,都已经超越了“无册可录”的定义。也就是说,末尾的“警幻情榜”不只三十六钗,如果批语是确指,那至少也是五册,共计六十钗才对。

    为什么正文和批语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呢?这极有可能是曹雪芹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过程中,形成了多个《红楼梦》的版本所造成的。畸笏叟的这条批语作于“壬午季春”,他在第一回还有一条批语写道:“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也就是说,作“三、四副”的批语时,距离曹雪芹去世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从时间上看,曹雪芹应该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十二钗的“裁军”。从情节上看,曹雪芹应该是初定三十六钗的写作计划,但写到后面发现可以上“情榜”的人越来越多,只能“扩编”。但在“扩编”的同时,没有注意到第五回有这么一个小细节,说又副册之后“无册可录”。

    从晴雯、袭人可以推断,又副册开始就是丫头们的天地,只不过是排名先后的问题。哪怕曹雪芹将情榜扩充到九册一百单八钗,也是有足够的丫头来“充数”的。因此,尽管十二钗的册数问题很复杂,但真正让人关心的却是扑朔迷离的副册。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副册?除了香菱以外,副册十二钗还会有谁?

    由于副册中只公开了香菱一人,其他人就显得迷雾重重。不过,第十八回的一条批语给我们提供了思路:“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副册十二钗的地位在正册之下,却又比晴雯、袭人这样的“头等丫头”要高,那就只能是主子小姐之类了。当然,“薄命司”的总前提就不用说了,《红楼梦》里的女子没有一个是好结局,包括最侥幸的娇杏,必然也会受到贾雨村落败的牵连。由此,我们可以大致得出入选“副册十二钗”的三条标准:

    ①金陵人氏。这是“金陵十二钗”的总前提。

    ②主子小姐或媳妇。秦可卿并不是“名门小姐”,却以贾蓉媳妇的身份进入正册,因此媳妇也可以归入“名门小姐”一类。

    ③在宝玉处“挂号”。第四十六回有批语写道:“通部情案,皆必石兄处挂号。”所谓“挂号”,就是要与宝玉有直接的来往。

    我们再回头来看副册中的香菱是否满足这些标准。香菱出自姑苏城中的甄士隐家,尽管命运多舛,被薛蟠抢去做了小妾,但脂砚斋评道:“香菱根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甄家在当地被推为望族,如果不是遭遇变故,香菱也是能够作为主子小姐生活下去的。另外,第六十二回的“情解石榴裙”,可以算作她在“石兄处挂号”。也就是说,前面假设的三条标准,作为副册中人的香菱都是满足的。

    接着看批语中提到的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四人,都是出自金陵无疑,而且无论家资是否丰饶,也算得上是正牌的小姐。在第四十九回,四人参加了海棠社的第三社,可以算作是在“石兄处挂号”。

    除此之外,还有同样来自金陵的尤二姐、尤三姐。第六十七回,靖藏本中对尤三姐的死有一条批语:“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恋,却破迷关。何必削发?青埂峰时缘了证情,仍不出士隐梦中,而中秋前引即三姐。”第六十九回,尤三姐给尤二姐托梦,让她同自己“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这说明,尤二姐、尤三姐都是离恨天中人,列入副册理所应当。在第六十六回,宝玉告诉柳湘莲:“我在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说的就是贾敬殡天后,宝玉在宁国府参加丧礼时与尤二姐、尤三姐有过接触。尤三姐还在第六十五回回忆起当初宝玉“情不情”的一件往事。由此看来,姐妹二人都是在“石兄处挂号”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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