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堪时代里的动人歌谣
小时候在乡下,中午吃完饭的时候,村里的一群老头老太就聚在我外婆家外面的大槐树下面乘凉。有一个老头经常会情不自禁地唱两嗓子,唱的是什么我也听不懂,但是看得出来他唱得很得意。后来我外婆告诉我那是他以前放羊的时候自己编的酸曲,再后来,我明白那就是民歌:用方言歌唱,在民间传播。
听完了野农、李净禅的演出后,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并不是民歌,除了那首《眼泪花儿飘满了》之外,其余的都是改良后的民歌,加入了吉他、伴奏、和声,变得更加悦耳。如果说这是民谣,那也不太像,因为它内容过于单调了。那么这样的音乐,我们似乎更应该称之为歌谣。
歌谣,是的,我们早就把这个词忘了。但是有些人并没有忘,而是用更加炽热的情感把它唱了出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种温暖人心的歌谣都应该被流传、聆听甚至感动,但是对于野农、李净禅、小娟们来说,他们却面临着一个无比尴尬的境界。他们本来可以再粗糙一点,扔掉旋律,转而用隐晦的歌词表达人文思想或者拥抱政治社会,成为下一个野孩子或者周云蓬。要么干脆更加流行,去征服都市里思念家乡和老婆的蓝领工人。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十三不靠。小娟甜腻的嗓音还有李净禅那些过于流畅的和弦,显然不符合口味刁钻的乐评人的美学标准,他们可不想听什么paul?simon,他们热爱的是billy?bragg和电声吉他。同样这些音乐也不适合普通百姓的音乐情操,他们需要的是刀郎和《爱情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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