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花纹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的形象,像是长着长角的羚羊,或是树杈大角的鹿。还有一些其他的花纹,托迈看不出它们的意思,毕竟他的见识并不多。凭着灵敏的鼻子,他已经知道那赤红的颜色并不是血,而是赤铁矿粉。鹰眼说过,赤铁矿粉代表了血液和力量,因此是被用来撒在勇士坟墓上的。他不确定异族人是否也懂得这些,如果鹰眼还活着,也许见多识广的他能够解释这些花纹的含义。
实际上,即使鹰眼还活着,他也未必会明白这些图案的含义。
尼人们弄不懂异族人在岩石上描绘的图案,弄不懂他们涂满颜色的皮肤和身上丁当乱响的佩饰,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在夜里对月唱歌。他们不懂这些,那是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并没有一种叫做“艺术”的行为。
艺术,是这些异族人类所独有的一种行为。
在很久很久以前,当异族人的祖先还生活在干旱炎热的非洲大陆上的时候,他们和尼人一样,为了生存,在不停地与猛兽和干旱搏斗。为了寻找能够令他们生存的水源和绿洲,他们必须不停地在一片又一片荒漠之间迁徙。
在漫长的旅途中,为了保护皮肤防止蚊虫的叮咬,人们学会了使用动物油脂混合着矿石粉末,涂抹在裸露的皮肤和脸颊上。渐渐地,他们发现不同的颜色可以帮助他们隐藏自己,躲避野兽的攻击。他们在草地行走的时候,把绿草的汁液涂抹在自己身上;他们在路过荒原的时候,把赭石的粉末涂抹在自己身上;为了恐吓尾随他们的洞鬣狗,他们把混合了狮子尿液的黄土涂抹在自己的身上……
渐渐地,从猎物的血液、矿石的粉末和植物的汁液中,从自然界的一切原始色彩中,他们发现了一种叫做“美”的感觉。
“美”,只是一种感觉,它看不见,摸不着,不能解渴,也不能填饱肚子。但是,“美”却可以令他们身心愉快,令他们头脑变得清晰,思路发达,信心倍增;令他们在艰难的生存中,面对一次次失败、挫折、伤痛和死亡的时候,不再沮丧,不再彷徨。
于是,异族人的祖先们开始将自己所能搜寻到的一切美丽的颜色涂抹在脸上和身上。他们开始学会用色彩表达自己的心情,他们用色彩模仿天地间一切事物的形象,将他们渴望得到的食物、渴望猎获的猎物、惧怕和崇拜的猛兽一一用色彩表达在他们所能触及的一切工具、树木和岩石之上。
当他们站立于苍茫荒凉的天地间,抬头看见飞鸟张开双翼在苍穹间自由翱翔时,低头看大地上成群的羚羊、水牛、角马、大象浩浩荡荡穿越大地留下一路尘烟时,他们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生物,会飞的,会跑的,游泳的,跳跃的,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是与他们是一样的。
一种强烈的孤独涌上人们的心头。为了排遣孤独,他们呐喊、尖叫,学着狮子的咆哮,学着洞鬣狗的尖笑,学鸟儿的啼鸣……用自然之神赐给他们的复杂多变的声音来表达着自己的情绪。渐渐地,他们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宛转,高低起伏,悦耳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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