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什么都看见了。”门下一声暗笑,我低下头,一个陌生的男孩背着巨大的旅行包,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有金属一般的质感,他身上散发的旺盛生命力足以令任何人惭愧自己的虚弱。“你是暴露狂吧,我可看见不止一次了。”
“你看见什么了?”我摇晃着腿,满不在乎地整个儿掀起裙摆,我里面穿有衣服。我习惯在裙子下面穿上一条长至大腿中段的黑色紧身短裤,这曾经是我的形体训练服。
“看见你的腿很漂亮。”他目光随着我的腿晃动,“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双腿。”
我无声地一笑,从门上跳下来,他严肃地说:“你这样不行,以后你不可以再穿着裙子翻墙。”
“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喜欢。”我转身要走。
一双铁钳般的手扳住我的肩膀,把我掰转回他的面前,他说:“因为我喜欢你。”
我淡然地看着他的脸,那是一张有刀一般深刻线条的脸,他继续说:“因为我喜欢你,你就是我的女人,除了我不许任何人看。”
“我不认识你。”我轻而易举地拨开他的手。
“我认识你,从你很小的时候我就认识你。”他说,“我叫肖钟,你叫冉丁。”
从那以后我又开始很少回家,终日在外和肖钟游荡,他骑着摩托车,背一个巨大的旅行包,带着我在这个城市反复地兜风,沿着一条路不停地走。如果路通往永恒的远方就一直开下去不停歇,如果路有尽头我们就原路返回,但是至今我们都没有找到一条永恒不断的路,最长的一条,从凌晨开到深夜,终究是到了尽头。那是一个码头,荒弃的码头。于是在19岁那年我有了众多夜不归宿的记录,那些晚上我和肖钟在码头裹着毯子吹风,漫无边际地聊,我们不在乎日子怎么度过,没有任何规律可言,饿了就吃,乏了就睡,醒来在水边洗澡游泳,洗干净了便吹风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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