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肩山海是归巢(1)
文 / 锦 游
有一个男人,我很早就认识他。那应该是在1990年5月,再早一些时间里,我也许识得他的声音,但是不认得他的脸。我与他第一次见面,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小伙子,人长得不是十分帅气,有朴实的笑容。他和我有二十多年的交情,现在他已经过了不惑之年,已经有些老了。
我和他的交往起初不是很密切,因为他时常背着一个大包外出,很久很久才能回来和我一起生活一段时间。那时候我不知道他外出做什么,对他做的事情也不感兴趣,对于一个不常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人,也没有太亲近的感觉,直到有一次他从外面回来,给我买了一架小的电子琴。
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对那个会发出音乐的电子琴很喜欢,不过,后来我把它弄坏了。把那架小电子琴弄坏了,完全是因为我那时候还是一个充满破坏欲的小男孩,如果是现在,我一定不会这样。
我把电子琴弄坏这件事,让他很不高兴,也让他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我不喜欢那架小电子琴,也没有音乐细胞。这样的结论显然对我后来热爱音乐是有影响的,不过当初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虽然我把电子琴弄坏了,他还给了我一个不好的评价让我不开心了一段日子。不过,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却是加了不少分。
从那以后,他的形象在我的心里随着时间一点一点逐步深刻。
后来,我长大以后得知,我是他儿子。从科学的角度讲,我是他千千万万个细胞中的优良品种,是他dna中的一部分;在伦理道德方面讲,我需要称呼他——父亲。
我知道,并确信了他是我父亲以后,他在我的心中又加了不少分。毕竟有一个父亲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是一件值得欢天喜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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