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之殇/辜妤洁(1)
一
初遇林牧,是在2001年的夏天。我穿着我白色的新裙子穿过不小的内操场,然后到对面高中部的六楼找我读高三的姐姐蓝夕。可是那天由于下过大雨的缘故,操场上积起了大大小小的水洼。一个不小心我便滑倒到了地上。顿时,膝盖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一些趴在阳台上的男生还起哄,我想我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偌大的操场似乎只剩下我一个人,而且显然我是一个蹩脚的演员。正在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将我抱了起来,然后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问我:“小不点,你没事吧?”
我循声回过头去就看到了林牧。彼时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衣,有着精神抖擞的短发以及少年特有的棱角分明的轮廓。比较起班上那些灰鼻子的臭小子,林牧就像是希腊神话中光芒万丈的太阳神阿波罗。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开始暗自抱怨那个该死的水坑。要知道那些污水全爬到了我的白裙子上,的,脏兮兮的,像是勾勒出一幅蹩脚的中国地图。我想在林牧的眼里,我定是狼狈到不堪的模样吧。
后来某天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说爱情的种子是从十三岁开始萌芽的。我想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否则第一次见到林牧时,我也不会忘了膝盖上摔破的大道口子的疼痛而一度只是懊恼自己在他眼里狼狈的形象。
2001年,我十三岁,初一。林牧十八岁,和蓝夕一样念高三。
二
至今仍不知道蓝夕和林牧是同班同学这算不算得是件好事。生活是个喜欢玩神秘的老头子,总是时不时地抛出一些永远不会有答案的谜语。然而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至少当时,我一度对蓝夕怀有某种感恩的情绪。如果不是她,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机会和林牧熟识的吧。
那时候我总有不同的借口跑去他们的教室,有时找蓝夕,更多的是找林牧。听蓝夕说林牧在高中部是很受欢迎的。其实一眼就看得出来,那种男生,长得好看成绩也好,自然会受到女生的追捧。
由于高三的缘故,很少有人注意到我。而且那时我像棵还未开始苏醒的小豆芽,有着单薄的身体和小小的个子,除了皮肤白和眼睛大之外,几乎没有一点会长成漂亮女孩子的潜质。所有人都拿我当小孩子看待,没有发现我掩藏在心里的“不良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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