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唱给你听(2)
看着“钱柜”包厢里我的猫耳朵被大家抢着戴来拍照,举着啤酒瓶子轻轻碰撞,扭来扭去做风情万种状……回来的车上,我对车里的女孩轻轻说:“如果北京没有这些女孩,我真的没什么留恋。”
是这样的。
说说唱歌。以前,我很在乎别人的品味。不折不扣,我是一个靠品味来识别人的人。和陌生人聊天,先问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听什么音乐。一旦发现品味低俗,立刻撇清,拒之千里。
可是,你就是一个坚持不懈推荐了一万遍《悟空传》给我读,说《大话西游》我不喜欢是因为没读懂,然后还发刀郎的《情人》给我听的人。起初,我坚决抵抗你的腐蚀,嘲笑你的品味,一点也不肯尝试那些我觉得肤浅无聊的东西。
你总是说“我觉得你应该看看现在流行的东西”,或者“你起码应该听一听很多人都喜欢的歌吧”。苦口婆心,婆婆妈妈。第一次去借周星弛的碟,我纯粹是被你烦的,也是单纯想让你高兴,于是勉为其难钻进一间路边的小破音像店,在最下面积满灰尘的架子上,找到了你一定要我看的《大内密探零零八》。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感觉到我在变化:我对自己说,看看你自己吧,疯女人!
可是那个破绽百出的电影里,我读出了一对贫贱夫妻的故事。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你总是说,在我写字的时候,想去下一碗面条给我吃。
我想,我大概永远不能完全认同你的某些品味,(就像现在我还是不听刀郎一样。)但是我能认同你的立场。是那回,有人写了一篇文章,说什么样的人在听刀郎?司机以及司机捎带的领导之流。你读了有点委屈,(说了半天我才明白,)委屈的不是作者不喜欢刀郎,而是文字里有居高临下的味道。
我突然懂得你的意思了。
品味如果说有高下的话,高固然是种选择,低也是一种选择,很多时候,甚至是更多人的选择。有自己的选择没有错,但是拿自己的选择比较别人的选择,得到优越感,比如精英知识分子的那种,就不太好。
我自己之前就是如此,现在有点惭愧。
前天来北京的夜里,火车上,我连夜读了《悟空传》,虽然又杂又乱,但是是有大气魄和大浪漫的,而且有我非常激赏的浪漫精神。书是我自己主动买的,这一次,没有勉强。
从俗,不是一件坏事情。出世,或者入世,都要欢欢喜喜。能上,也能下,听歌剧《悲惨世界》能真心被打动流下眼泪,而从剧院出来在出租车里跟着司机听评书《康熙群侠传》,并且兴致勃勃地跟司机讨论:打死了人,这孤儿寡母的告还是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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