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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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非常没,非常罪(7)(2/2)

    黑,原来可以这样触目惊心。

    再后来,我看到一个黑衣女子。

    她穿黑色透明,一件黑色蕾丝衬衣,一条黑色短裤。这些黑还不够,好象还不够惊艳,外面罩一件到膝盖的黑色风衣,纯毛的料子,软软地飞起来,她走进来时,所有人的眼睛全直了。

    总以为白或者红才是那最最扎眼的颜色,不不,那黑才是镇得住全场的艳。何况,她真是美,美到惊魂。

    特别是那件飞起衣角的黑风衣,让我着了迷。它如此风情,如此黑得像传说,我开始满大街找这种素黑,终于,我在安瑞井专卖店看到。

    2600,不打折。

    我一丝犹豫都没有,买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这是第一次,我为自己买黑色。

    当晚,我穿上它去和朋友喝茶。当我进去,满屋的人抬起头来,她们从来没有看我穿过黑色,何况,我素黑到没有任何颜色了。

    她们说,好象是一朵惊艳的北地胭脂。

    我终于明白,你开始一直拒绝一直讨厌的,甚至一直觉得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也许恰恰是最适合你的。

    黑的神秘和高贵,也许真的不适合那惆怅而青涩的少年。那时,我们还一身稚气,或许也不适合二十多岁的女子;那时,我们身上有烟火和俗骨。但,当岁月沉炼;当秋意闹到柿熟了;当酒喝到半酣;当人已经褪去那薄薄的青和涩,也许,黑是最最适合的颜色。

    这种素而神秘,多适合当三四十岁的人的道具,所以,我理解了那些明星,在隆重场合一定要一黑到底。穿别的颜色,永远有风险,而黑,给了人最稳妥,也最神秘的隆重。

    而最黑的夜里,如果掌灯看心上人,那黑夜里的人,都会有异样的温暖。给他研了墨,看他一身长衫,写字画画读诗书,即使最黑的夜,亦有最明媚的心。何况,喜欢他颈间一颗黑黑的痣,他说过,那是你前世的泪呢,滴在那里,不肯下来,就这样,一生相随。

    胭脂红

    红其实是个很俗的颜色,也是个很俗的词。我名字中曾经有过这个红字,我厌恶它简直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于是在十五岁的时候我擅自做主,把它改成了“虹”。后来又发现这个红俗得有一种妙,说不出的红泪清露里的好,于是小说中的人物开始叫沈小红,陈艳红之类。有时候,俗也真有俗的好,至少可以任性到底,不管它三七二十一。

    红用得最好的是《红楼梦》,叫《青楼梦》就带着烟花柳巷味道;叫《白楼梦》是凄凉凉一片;叫《黄楼梦》?想想就俗得不可忍;叫《绿楼梦》,好象有一个湿的大印子在那里,有青苔,有阴雨,要滴出水来的《绿楼梦》,一想就湿耷耷……只有叫《红楼梦》,唯有《红楼梦》,那样贴切,那样千回百转,那样蚀骨消魂的《红楼梦》。

    我喜欢国画中对颜色的叫法,诗意盎然,带着小资的文艺腔。石青、石绿、朱砂、雄黄、藤黄、靛青、赭石、胭脂……我极喜欢赭石和胭脂,读起来都分外生香。这香却又香得这样曼,这样妙,好似加了一片柠檬,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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