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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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换个活法过日子(9)(2/2)
    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铁岭大剧院,说是大剧院,一进门就乐了。这是我小时候看到过的露天电影院啊!整排的椅子,随便坐。二十块钱一张票,有茶,有瓜子,茶是大茶子,瓜子是一大碟子。

    我们索性盘了腿,和大多数人姿势一样,欣赏着那过分夸张的二人转。女友说,咱俩这形象,特别像泼妇。我完全认同,虽然我偶尔也去五星级酒店听听钢琴曲,也去保利剧院看场音乐剧,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不如这最底层的东西生动、妥贴、丝丝入扣呢?

    我终于发现原来我有一颗多么艳俗的心。

    因为我喜欢早晨的烟雾里,有女子趿拉着鞋起来倒垃圾,喜欢那天真的儿童流着鼻涕哭着找妈,还喜欢妙龄女子羞涩地笑,喜欢市井里那些小贩的吆喝声。薄暮的秋天,我提着满蓝子菜,西红柿、茄子、黄瓜,红的红,紫的紫,绿的绿,我便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子。穿过街市,我买一块印着凡高向日葵的花布,那上面还有阿尔的太阳,我准备把它铺在家里的小茶几上。

    行走在小区里,看到每天坐在轮椅车上的女子,她虽然瘫了,可必定每天打扮得极漂亮,然后坐在轮椅晒太阳,她是这样美,美到接近凋零。我们相互微笑,我给了她一只最红的苹果。人和人之间,沟通有时只要一个微笑,灵魂的距离,有时就是这样短。

    我快乐地走到黄昏里,觉得所有的快乐我都有份。小区里放着的背景音乐是《蓝色多瑙河》,优美舒畅。有老人在散步,孩子散学回了家,谁家传来了肉炒青椒的味道?谁家的孩子在拉小提琴?风吹过来,拂在我脸上,这颗艳俗的心,分外的明亮。那明亮,可以开出一朵花来,低到尘埃中去,一直低,一直低,于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小众之美

    林志炫出了新专集《出嫁》,拿回家的时候小弟问,谁是林志炫?对于一个喜欢周杰伦的少年来说,林志炫好象是上个世纪的人。的确,林志炫果真是上个世纪的人。

    他出道多年,亦没有多火爆,只在优客李林时代,唱着忧伤的歌有几分薄名。当时也是唱给小众的,如今更是小众。他做这张专辑,是和一个叫詹兆源的男人,那男人辞去it业高职,林志炫也一年没接任何演出,专心做一张自己喜欢的专辑,而且扬言,做给小众的。

    我便极喜欢。

    小众是一种情调,一种哲学。

    据说,写一首歌要用六七年,慢工出细活。他说,是写给自己听,不要求大多数人认可。

    认识一个画家,叫刘进安,在中国水墨研究所画画。他人不热闹,喜欢画给自己灵魂看,有一种“我为了我”的执著。无疑,他也是小众的。他说,如果我的画被到处展览,或让人索了去得意地贴在墙上,那么,是我的悲哀。

    那种孤绝气质,是中药里的药材“独活”,分外的芬芳了。

    颜色里,有一种粉蓝,不被大众认可,认为那蓝是贱的,甚至穿在身上有种莫名的孤单。可张爱玲喜欢穿,然后戴黄色玳瑁眼镜。这种粉蓝,所有人认为不适合做衣服,我见过农村里死了人,披在棺材头上用的,唤做明镜,是必须闺女买来给老人的,说是在阴间可以穿得好。可是,她穿在了身上,宽大飘逸,让印刷厂的工人都停下来看她。张爱玲曾经是小众的,现在大众了,是她的悲哀。她这个人,以及她喜欢的粉蓝,都应该是小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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