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不过二十四,甜蜜地穿上了婚纱,一脸傻气地过着小日子,自给自足,结果还不是吵架时被骂成黄脸婆?
想想真是,如果有现在的心眼和经济实力,打死也不结婚?谁结婚呀,柴米油盐拉家带口的?
前男友也这么说,如果,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也不结了。
我用勾魂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那意思,即使和我也不结了吗?想当年,是我的他啊。
他喝了一口,说,不结。
看,结婚就是这么把人打击得这样坚强的。
所以,女友说得对,结婚要趁早,趁着年少无知,趁着还为爱情片流眼泪,赶紧趁傻结了吧。如果不结,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了。她是打死也不会结的了,因为用她的话来说,她修炼成精了。
结婚趁早,不要等着黄花菜凉了再结;结婚趁早,别等着比谁都聪明了再结。
回家时也问了老公,我和他缠绵之后说,老公,如果你和我离了婚会娶谁?比如张曼玉之类的?
他看了我一眼,说我有病,我坚定地问下去,他坚定地回答我,一个人过,谁也不娶。
那下一辈子如果遇到我呢?
因为他结婚时曾经说过爱我三生三世,我想他的答案一定是我。
谁知他说,下一辈子,谁还当男人啊,这一辈子我就不知什么时候能出头来。
my god ,我嚷了一句,知道女友说的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结婚要趁早。
艳俗的心
张爱玲说她喜欢听市声,非得帖电车响才睡得着觉。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可爱,可爱到了诗意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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