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现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反思一下,我意识到在许多场合下,一旦碰到难以启齿的话,我就改口讲英文。似乎讲了别人的语言,我就不必负完全责任了。我就可以没轻没重、没深没浅了。有时我在英文小说里读到一句别致的话,多半是一句粗话或刻薄话,我就试着用在我和我丈夫的对话里。我特别喜欢看他的意外神色,要么是被激怒,要么是给逗得捧腹大笑。他说有趣就有趣在我清白无辜的表情,吐出每个字眼都像没事人似的,给予每个词汇平等待遇。十二年来,我其实是倚仗十来岁的年轻英文,占了一些便宜,讨了一些宽恕——一看我这人如此出言不逊,人们想,算了吧,不和她一般见识,她又不是土生土长的。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文学写作系的学生都得在课堂上即席写作,也必须在下课前朗读彼此的作品。我的同学们发现我对许多污秽词汇是陌生的,有时只是按字母拼音把它们念出来,并不完全了解它们的词意。因此我在念正常词句和污秽词句时,完全是一种态度:认真、不加区别、毫无歧视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怪诞效果:无论怎样的描写,到我嘴里,一律是公事公办地给念出来。好比一个人单调、古板地报告一桩天大的胡闹。每次我念到最精彩(也就是最荤)段落,课堂上已笑倒了一片。此后,这些美国同学们串通起来,存心把那些荤段子留给我念。一些教科书也很荤,比如亨利?米勒的小说,充满荤话,给我板着面孔,背“三字经”似的一念,变得滑稽至极。我有时给他们笑得念不下去了,问什么把他们逗成这样。他们回答:“因为那些脏字不属于你,是借你的嘴出来的,所以那些字眼的邪性和你口齿的无邪形成强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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