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坏了,就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那么难看,裤子也肥得不像话了,腿脚也放得不是地方了,头发这样短,杂志里说男生都喜欢长头发的女生,眼睛是不是太小……所有的一切全错了,而他进教室的刹那,我更是面红耳赤。如果没有记错,他进教室,13步到他的位子。
而且,他喜欢用海飞丝,有淡淡的薄荷香。
他哪天理了头发,哪天换了衣服,我一清二楚。从此,那个大大咧咧的人开始多愁善感,开始看李清照的词,她说,剪不断理还乱,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怎么这么对啊!
学校里组织文学社,我第一个报了名。非常踊跃地投稿,比朦胧诗还朦胧,其实写的全是他,无论是写秋还是写夏,总之,全是他。
他的声音那样充满磁性,他的头发那样黑,甚至他走路都与众不同。我常常跑到三楼去,那里可以望到后面的操场,他在那里打篮球或排球,不过我更喜欢看他踢足球,跑起来时非常动人,头发一飘一飘的。那件藏蓝色的球衣非常好看,好看得要命。我总是咬着自己嘴唇,偷偷想他在家的样子,也这么好看吗?
那时我们都是走读生,因为家在城里,所以学校不让住宿。晚上下了自习之后,一起骑车回家,我总是习惯跟在他的后边。春天的时候,他会把那件蓝色的球衣围在腰间,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往前骑。有了他,我觉得整个路程显得那样短,和我走的还有另一个女生,她总是说我说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我的心思不在和她说话上。
不仅写诗,我还开始写日记了。
在日记中,他的名字叫jq,是他名字汉语拼音的缩写。这是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这种隐秘的快乐叫我喜悦,叫我不安,也叫我慌张。
我开始偷偷学着打扮,比如偷穿母亲的高跟鞋,比如擦上淡淡的口红,其实全是为了取悦他。可他好像并不在意。在上体育课时我出了丑,高跟鞋让我摔倒了,非常尴尬,我低下头,委屈地哭了,因为耳边有男生的笑,好像还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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