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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妖精的境界(2/2)

    这些不可捉摸的妖,究竟在追求什么呢?

    我曾经将《西游记》和另一部名著《水浒传》做了比较,发现妖精和水浒英雄有着惊人的相似点:他们都对同一种东西着迷——自由。水浒英雄心仪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过是妖精们无拘无束、逍遥自在生活理想的另一个版本。这话被铁扇公主表述得明白:“做观音菩萨的童子,哪儿比得上笑傲山林的快活。”不同的是,水浒英雄是人间的山寇,而妖精则是违反了天庭规则的神仙。

    来到凡间的妖精仍然保留着天庭的生活方式,像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之类的琐细小事自然书无记载,但遇上吃唐僧肉这样的大典,他们固有的上流社会生活习惯就不自觉地流露出来。按说妖精吃肉,那还不一口吞下肚去。他们偏不,非要架起大锅来蒸。更有甚者,还要邀请干爹干娘共同享用,以尽孝道。妖精还尽什么孝道!古人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些残存的“文明恶习”和繁文缛节最终害了妖精,不但唐僧肉吃不到,甚至连命也搭了进去。由此可见,固有的习惯多么难以改变,不管是从仙变成了妖,还是从妖变而为人。

    妖精的另外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注重儿女私情。他们不像水浒英雄那般决绝(当然也有不怎么决绝的,比如矮脚虎王英),单凭这一点,就该被逐出仙班圣界。《西游记》中很少见到妖精打老婆,相反,他们对于抢来的良家女子从不用强,不但呵护备至,而且唯命是从,毕恭毕敬。八戒甚至在皈依之后,还保留着这种怜香惜玉的传统,所以吃亏不少。

    如此看来,成妖还是得道,真是个难题。索性做人吧,既可以有妖的自由、深情,又可以有得道者的明澈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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