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在时间里养养吧,一日换一次水,待到青涩吐尽,真味呈现,便是佳肴了。
养了一两日,捞起来,用手指或剪刀将它从中间掰开,莹白的笋根仿佛象牙的挂饰,矜贵、雅致。掰开后,清水里再略略洗一次——它不脏,只是有一点涩,淋去了就可。洗好后,滤一下水,然后叠放在白瓷碟里,终于翩翩一少年立在眼前,羽扇纶巾,好不儒雅,叫人向往。
得去寻和它配戏的女一号了,谁呢?韭菜,春后第一刀韭,只有它才配得起。冒着无边丝雨,割一刀鲜嫩嫩的韭菜回来,洗净了,切得比芦笋略短一点,韭菜总不宜太长,怕的是这一对小夫妻磕磕绊绊。切好后,打火,锅里放植物油,再挑一点猪油,猪油只是凑个热闹,不要多。待油在锅底开始冒一点烟气时,将芦笋和韭菜一并倒进锅里,刺啦——锅铲子赶紧来翻,你侬我侬,嗅觉和听觉里,那个欢啊!其间,半空里撒点盐,还略略撒点白糖,待韭菜稍稍软了腰身,补添几粒味精下锅,翻匀,起锅,盛在白的浅的碟子里。没有太多的作料,没有太繁琐的工序,这一场姻缘,是平民的,不显赫,不盛大。翠绿的韭菜,莹白的芦笋,韭菜的清香,芦笋的脆嫩,这是男耕女织,相得益彰。舒婷的《致橡树》写道:“我如果爱你/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这一次,韭菜和芦笋,在最好的年华里,相依相衬,平等地爱在一起。
也还有另一种吃法的,沧桑了一点。去年冬天腌的一串腊肉,挂在房梁上几个月了,其间腊肉配着绍兴的霉干菜烧过了三两回,也配着黄花菜烧过,都吃得腻了。芦笋是一样的洗法切法,备在白碟子里。咸肉温水里过几趟,切成薄片。作料有:葱、姜少许,切成末,还有黄酒一汤匙——说着说着有了醉意。打火,少许植物油下锅,葱、姜下锅,薄薄炸一点香味出来,然后咸肉下锅,翻炒三到五分钟,加黄酒和盐,添一点水烧约三分钟,熬出油来,然后倒进芦笋,翻炒,转小火焖。待咸肉的油熬进了芦笋的肌理里,油头光面,清俊的芦笋终于有了几分阔少的习气,添鸡精少许,翻匀,关火起锅吧。这一次,盛在深的白碟子里,陈年的最后一刀咸肉配新年的第一叠芦笋,这是一段忘年恋,像杜拉斯的最后一场恋情。于咸肉,等过,熬过,到底有了这与芦笋的一遇,当惜,所以,那碟底的汤汁,也是浓情厚谊。
三月的芦笋长有尺把高,采的时候已经不用挖根,根老了,只平地一掰。焯之前,还要狠狠切掉一大截的梢子。吃的时候,口感稍显粗粝,已经快中年了。过了三月,芦笋尽管往高处蹿去,这时候,只能看了,吃不得。秋天,站江堤上看去,它们如林如墙,有隔岸的远意,少年子弟江湖老,爱不得了,只远远地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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