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律第三(10)
韵脚犯重,犹是小病,更有大于此者,则在词意与人不相合。何也?合前之曲既使同唱,则此数句之词意必有同情。如生旦净丑四人在场,生旦之意如是,净丑之意亦如是,即可谓之同时,即可使之同唱;若生旦如是,净丑未尽如是,则两情不一,已无同唱之理;况有生旦如是,净丑必不如是,则岂有相反之曲而同唱者乎?此等关窍,若不经人道破,则填词之家既顾阴阳平仄,又调角徵宫商,心绪万端,岂能复筹及此?予作是编,其于词学之精微,则万不得一,如此等粗浅之论,则可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者矣。后来作者,当锡予一字,命曰“词奴”,以其为千古词人,尝效纪纲奔走之力也。
【译文】
句子末尾应该押韵的一个字,称为韵脚。一支曲子里面有几个韵脚,前后的韵脚各有区别,不能重复。这个道理谁不知道呢?有谁会犯这样的错误呢?不能了解透彻因而容易犯错,只有“合前”的几个句子。
现在我先说“合前”的原因。用同一个曲牌名写几支曲子的人,只在第一支曲子的前面写出曲牌的名字,后面的曲子,在南曲中叫做“前腔”,在北曲中叫做“幺篇”,就像诗歌的题目中有“其侗、“其三”、“其四”一样。曲子里的最后几句话,有的和前面的曲子不相同;有的和前面的曲子都相同,不再另外写,这就叫做“合前”。这虽然是填词的人偷懒的做法,但是交给演员表演时,实际上有两个好处。最初熟悉曲词的时候,可以少读几句新台词,省去很多记忆的功夫,这是第一个好处;演员登台演唱时,前边的曲子各人唱各人的,“合前”的曲子要全场人合唱,这样既省力,又不寂寞,这是第二个好处。
然而“合前”的韵脚最容易写重复。为什么呢?大多数人写第一支曲子的时候都知道查找韵脚,用过的字他们就不愿意再用了,等写到第盯第三支曲子时,就只图省力气,只顾前边的韵脚,不顾后边的韵脚,早把“合前”的几句话放在一边了,认为前边的曲子中已经有了,不必再费心了,而哪里知道这几句话的韵脚虽然在前面的曲子里各不重复,但凑到这支曲子,谁会知道没有偶尔重复的呢?所以写“前腔”曲子,如果有“合前”的句子时,一定要把最后几句的韵脚牢记在心,不能重复使用;写完之后,又一定要再检查一遍,才能不犯这种错误。以上是我就韵脚而言的。
韵脚用重复了,还是小毛病,还有比这大的毛病,就是语言与角色不合。为什么呢?“合前”的曲子既然是让所有角色一起唱,那么这几句话的意思必定能表达出这几个人共同的情感。如生、旦、净、丑四个角色同时在场,生角、旦角的感情是这样,净角、丑角的感情也是这样,就可以说他们有共同的情感,就可以让他们一起唱;如果生角、旦角是这种感情,净角、丑角不全是这种感情,那么两种感情不一样,就没有合唱的道理了,更何况还有生角、旦角的感情是这样,净角、丑角的感情全不是这样的情况,那么难道有把情感相反的曲子让几个人合唱的道理吗?这个关键,如果没有被人说破,那么写曲词的人既要顾阴、阳、平、仄,又要协调角、徽、宫、商,心绪万端,哪能顾得上这一点呢?我写这篇文章,其实对于戏曲创作的精微之处,我不知道万分之一。像这种粗浅的话,可以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后来的作者应该赐给我一个名字叫“词奴”,因为我曾经为千古词人填词的法式出了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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