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 第十二章(3)
他简直是用最粗的人体模子铸造出来的:身材矮小肥胖,迟钝但是优雅,粗短的脖子晒得黑黑的,黑头发又浓又密,蓝眼睛似乎没有神,昏昏欲睡的,但是有时也会显现出一种富含表情的神色。他戴着一顶灰布帽,穿着一件黄羊毛厚大衣,一双长筒牛皮靴。他很能吃肉,一般都要走好几里路,从我门口路过,用一只铁桶把饭带到工地,因为他整个夏天都要砍树;他携带的都是冷肉,一般是土拨鼠肉,腰带上用绳子系着一只粗糙的陶瓷瓶子,里面是咖啡,有时他还请我喝一口。他很早就起床,穿过我的豆田去工地,但是他总是显得很自在、悠闲,没有忧虑,就像北方佬那样。他不想伤害自己,假如赚的钱只够吃的,他也无所谓。他经常会把饭菜丢在丛林里,因为他的狗在路上抓了一只土拨鼠,他要走一英里半的路回去收拾这只土拨鼠,然后放在他的地窖里,他一般要先考虑半个小时,决定是不是要把它放入湖里,直到夜晚的来临——他就喜欢为这种事耗费精神。早上,他会边走边说:“鸽子真多啊! 假如我的职业不需要每天工作,我就去打猎,这样我就可以找到我所需要的各种肉食——鸽子、土拨鼠、兔子、鹧鸪——天啊!一个星期的食物,我一天就可以取得。”
他是一个技术熟练的樵夫,整天考虑的就是如何提高这项技术。他砍的树和地面一样平,这样后来新生的幼苗就会长得更加茁壮,雪橇也可以在树根上滑过去;他不是先从树根开始砍,然后用绳子把整棵树拉倒,而是首先把树砍成细细的一根,或薄薄的一片,然后只要用手一推,就把树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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