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他抬起头来或者用削笔刀削铅笔时,他都会瞧那女孩儿一眼,任由刨下来的卷曲状笔屑掉进酒杯底下的碟子里。
“我看见你了,美人儿,现在你是属于我的,不管你在等谁,也不管我以后能否再见到你。”他心里想,“你属于我,整个巴黎也属于我,而我属于这本笔记本和这支铅笔。”
而后他又开始动笔了,全神贯注在小说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现在故事不是自动铺展开来,而是由他驾驭了。他没有抬头,也没有留意时间。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再叫圣詹姆斯兰姆酒了。不知为什么,他厌倦了那种酒。小说终于写完了,而他,也累了。写完最后一段,他抬起头来找那个女孩儿,可她已经离去。但愿她跟一个好男人走了。虽然这样想,他还是觉得有点怅然。
他把小说合进笔记本里,放进大衣的内口袋,而后叫来服务生,点了一打葡萄牙生蚝和半瓶无甜味的白酒。每次写完一篇小说,他总有股被掏空了的感觉,既愉悦又忧伤,仿佛刚刚做完爱一样。他相信刚刚写的是一篇很好的小说,但究竟好到什么程度,他要到第二天重读才知道。
当他吃下带浓烈海腥味的生蚝时,冰凉的白酒冲淡了生蚝那微微的金属味道,只剩下海鲜味和多汁的嫩肉。他吸着生蚝壳里冷冷的汁液,再借畅快的酒劲冲下胃里,那股被掏空的感觉消失了,他又愉快起来,开始作下一步的计划。
当我下笔却找不到感觉时,我也会像他回想起史坦茵小姐的指示那样想到:别着急,以前你能写,现在也同样能写下去,目前能做的,就是写下一句真实的句子,把你所知道的最真实的句子写下来。
现在我像他一样,坐在巴黎的一间咖啡馆,不同的是,我的眼前没有美人儿,我的面前也没有笔记本和铅笔,我不想写作,我只是在消磨巴黎的时间,像无数巴黎人一样把下午的时间闲散地度过去。窗外的光已在不知不觉中由亮转淡。我走出咖啡馆,和海明威遇到的又冷又雨的天气不同,现在秋高气爽,我沿着小街逛那些一家一家连在一起的小店,买了几样中意的衣服,裙子和拖鞋,一看还是印度出的。
然后在一家清静的中式小店坐下,女服务生是个亚洲女孩儿,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偶尔在电话里说潮州话。店内供应法国口味的中国餐,陈列在橱窗内现点现卖:红烧排骨,虾仁豆腐,白米饭,是我想吃的饭菜,但入口后才发觉已经不是我想象中的味道。我总是在寻找一种记忆中的味道,可惜什么都会改变,更容易改变的是记忆中爱的味道。
将就一下吧,看来胃的蛋白酶决定了一个人改变不了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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