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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书店老板(2/2)
    这一天,鲁迅仿佛是下定了决心的,心里的负担又一次放下,然后很轻松地和许寿裳、许广平一起游玩,给童心未泯的许广平买了小玩具,还吃了冰淇淋,可见颇为欢乐。

    然而六天后的5月9日,鲁迅日记中又记:昙。上午绍原(江绍原)寄示矛尘(章川岛)信。晚雨。谢玉生、谷中龙来。沈鹏飞来,不见,置中大委员会函并聘书而去。

    这时候已经是第二次挽留了,鲁迅不见中大委员会的沈鹏飞,让许广平去推脱忙碌,可是那沈鹏飞得了中山大学的死命令,早有对策,进入鲁迅客厅后,将聘书扔下就跑了。鲁迅无法,只好于两天后,再一次寄还给中山大学委员会辞职信和聘书。

    然后一直到5月24日的日记中,只有一句:午后晴,谢玉生来。晚接中大委员会信。

    鲁迅遂于第二天上午复信。这是最后一次反复,计算一下,前前后后,一共四来四往,终于中山大学于6月6日写信给鲁迅,允许其辞职。又6月30日收到中山大学5月份工资500元,至此,鲁迅与中山大学再无瓜葛了。

    1927年7月17日给章川岛的信中说:“这里的‘北新书屋’我拟于八月中关门,因为钟敬文(鼻子傀儡)要来和我合办,我则关门了,不合办。此后来信,如八月十日前发,可寄‘广九车站旁,白云楼二十六号二楼,许寓收转’,以后寄乔峰(周建人的字)收转。”

    鲁迅推测关门后不久即可启程赴沪,所以给章川岛的信中还有意说明让周建人转。但是,因为广州太古公司的船员罢工,船一直停开,再加上还有一些琐碎事,譬如书店的账目还没有理顺清楚,所以一直停留在广州。

    鲁迅在接下来的日记里也有一些关于书店的琐碎,我也一并摘录一下:

    1927年8月12日载:得上海北新书局总账,一日发。

    13日载:昙,午晴。下午同广平往共和书局商量移交书籍。

    14日载:星期。晴。上午收共和书局信。下午黎仲丹来。陈延进来,托其致立峨信。

    15日载:晴。上午至芳草街北新书屋将书籍点交于共和书局,何春才、陈延进、立峨、广平相助,午讫,同往妙奇香午饭。

    这四天的日记写得非常连续,主要就是处理北新书屋的图书的问题,12日得到北新书局李小峰的总账,13日就和共和书局商量好了价格,14日得到了共和书局的答复,14日下午陈延进来的时候托他捎口信给廖立峨,一起帮助把书运过去。15日的情景,在上文中何春才用一大段详细解释了。

    书店从1927年三月底开始业务,至1927年8月中旬,营业时间为五个半月。书店结束的第二天,即8月17日,鲁迅给章川岛写一信,开头却说:……这几天我是专办了收束伏翁所办的书店一案,昨天弄完了,除自己出汗生痱子外,还请帮忙人吃了一回饭,计花去小洋六元,别人做生意而我折本,岂不怪哉。

    大意是说此书店是伏翁(孙伏园)开的,但据笔者推测不是,因为前面的信里已经说了,关门与否都鲁迅自己说了算的,而根本不需要和孙伏园商议的。再加上店员是许广平的小妹许月平,代售的又都是北新书店和未名社的图书,所以,书店一开始虽然是孙伏园提议的,然而,资金却是鲁迅出的。

    是的,这是鲁迅做过的职业中,时间最短的一个:书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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